2017年12月21日,义乌市执法局稠江大队在香山路南方联停车场路段查获一起消防栓里盗水案件。当事人杨某利用塑料桶在消防栓取水洗车,正在取水时被执法队员当场查获,涉嫌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杨某被责令补交水费并被处罚款1000元整。
义乌市执法局稠江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消防栓使用有严格的规定,私自开启消防栓,不仅属于偷盗水行为,其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还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由于消防栓里面的水压关系,擅自打开,会降低水压,造成周围居民用水影响。而且消防栓随意开启造成损毁,会影响紧急情况下消防栓的正常启用,一旦遭遇火情,问题就更加严重了。市民如果发现私自拧开消防栓取水的现象,可拨打9615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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