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这两年国人海外生子的人群是不断增多,

由于市场的强力推广,我们知道的最多的国家就是美国。

许多人都觉得咱们天朝人

不仅是海外生子的主力人群

更是数量庞大的践行者

其实,存在不小误解

但美国并非唯一承认“落地生”国家。

也并非是中国人的专属。

海外生子,对于更多人而言

由来已久。

【落地生:某些国家法律规定即使父母并非本国公民,但孩子出生在当地,孩子即为该国国籍。】

1

历史由来

这些年,海外生子,尤其是“赴美生子”一词越来越火了,有人就会疑惑,

赴美生子是不是中国人的发明?

这么多孕妈跑到美国生孩子,

美国政府会不会改变“出生地定国籍的原则”?

其他国家孕妈会选择赴美生子吗?

这些疑惑,都是情有可原。但如果了解过历史,我们或许会有更多底气。

2

台湾人:开创“赴美生子”先河

内地孕妈赴美生子是最近五来年才火爆起来的事。

但其实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香港、台湾、日本以及大韩国棒子们就开启了赴美生子的行程。

其中,台湾同胞们最为勇猛。为了让子女摆脱兵役。许多台湾孕妈们和家人早早就开启了赴美之路。

开始的时候,是居住在亲戚家,互相照料着“坐月子”。

但随着人群的不断增多,许多有着照顾孕妇经验的精明主妇,便三三两两合伙开始经营“月子中心”。

一方面照顾远道而来的台湾孕妇,也辐射当地有“坐月子”需求的美籍华人。

由于美国人没有任何“坐月子”的概念,关于机构注册为“月子中心”也是全然无解。

因此直至今日,正规的月子中心就注册为其他名义机构,然后正常纳税给美政府。

在经营场所上,美国也未将“民商用途”一刀切。

所以即便今日我们看到的许多月子中心,也是别墅或公寓改造。

因着这些种种情况,台湾人在20来年前就开始把月子服务产业在加州规模化。

先是三藩市,然后再洛杉矶、西雅图、休斯顿…有点经营历史的甚至可追溯到三四十年前。

因为大中华区的华人,在美定居以后,对这方面是有刚性需求的。

因此在加州,特别是洛杉矶,月子护理这个行业还是非常专业的,不论在中药材品种,坐月子月子配到产品等等。

如果你有空到号称洛杉矶“小台北”的蒙特利公园市,看看各种商铺,你就知道,台湾人把月子护理这个产业洛杉矶怎样发扬光大的。

近十年来,台湾的经济也比较不景气,但从台湾选择赴美生子的人群依然保持着高位。

再加上美国从2012年开始,对台湾地区护照实行免签政策,更拨动了台湾家庭赴美产子这根弦。

着实太方便了,很多台湾家庭,为了给孩子更好的起点,更多样化的未来选择就拿着护照买张票,直奔美国。

而对于我们天朝妈妈,也是2015年初,中国大陆赴美签证施行10年有效期后。

备孕或者怀孕并筹划美国产子的家庭,才开始计划早早地办好签证,静静地等待孕满8个月左右出发赴美生娃。

2

韩国人的海外生子路:坚毅果决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韩国就有不少精英家庭“远征生子”,而且愈演愈烈。

不过韩国人赴美生子的目的,跟我们中国妈妈差别蛮大。

资料显示:2002年5月25日,美国的《洛杉矶时报》发表了一篇关于韩国孕妇远征到“美国生子”的报道。

从此“远征生子”成为韩国社会的一个新词汇。

一篇题为“给予孩子美国国籍”的文章里详细地描述了这些精英阶层“赴美生子”的目的及过程并在韩国国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韩国的普通大众认为,这些赴美生子为孩子拿美国国籍的家庭,他们主要目的是三点:

躲避兵役:

韩国是义务兵役制,凡是男性到一定年龄都有义务服兵役,那些精英家庭为了不让孩子吃这个苦,就直接让孩子入美国国籍。

上国际学校:

韩国法律禁止韩国人在国内上以外国人为对象的国际学校,但如果孩子是美国国籍,就能如愿上这类学校。

增加竞争力

另外一点,思密达国虽然人口不多,国家不大,但民族好胜心强,工作竞争强度,远不输我泱泱天朝。

因此,学好英语在韩国意义重大,在工作就业、晋升职位上都有重要的作用。

韩国妈妈赴美生子的目的比咱们中国妈妈更直接。态度也是坚毅果决。

为此,也引起了舆论的争端。

2011年韩国新版的《修订国籍业务处理指南》明确规定产妇分娩前至少在美国生活6个月以上,才不算 “远征生子”。

但即使超过6个月还得看其他具体情况,如果被确定为“远征生子”就不予承认双重国籍。

但即便是难度系数增加,依然阻挡不了韩国人赴美的步伐。

3

美国官方与民间态度:

不排斥不反对!

据不完全统计 10 年来,内地准妈妈赴美生子的人数,在 2016 年已超过 80000 人。其他国家的数量也未减少。

美国月子中心的规模也随赴美生子人群的急速增加而扩张.

对于不断增加的赴美人群,美国人是何想法?尤其官方人群怎么看待?

这一度成为许多赴美生子海外人群的忧心之处。

对此,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在官方说明中曾明确表示:没有特别条例禁止怀孕的外国人进入美国。

美国驻华大使馆也曾公开表示过:“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反对外国孕妇以 B1/B2(商务、旅游签证)或其他形式的签证赴美。”

因此我们暂且认为美国官方姿态也是“佛性”——不反对。一切按照法律来。

不过,至少我们能明确一点:

从当年五月花公号开始,就预示了这个国家对于宪法的坚定执行。

【美国 1868 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的诠释中,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若非必然,要更改宪法,并非是短期内可以达成的事。

何况,就市场数据显示,每位赴美的孕妈前往美国至少解决3个美国人的就业。

想来,现任商人总统川普不会轻易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