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是虎父无犬子。朱元璋与朱棣这对明朝的父子皇帝,无论在治国上,还是加强统治方法上都如出一辙。那么这对父子皇帝谁更残暴呢?
朱元璋和朱棣这对父子皇帝在历史上都是毁誉参半的人物。有人说他们功业卓著,清朝皇帝说朱元璋“治隆唐宋”,说朱棣“远迈汉唐”,简简单单四个字就认可了他们在世时创下的功业,认可他们创建了一个时代的盛世局面。而更多的人说他们草菅人命,是杀人魔王。后来,清朝人说此两人“暴于赢秦”,暴于赢秦?是说他们比秦始皇更残暴,心更狠手更辣,杀人更加不眨眼吗? 。
明朝初年,朱元璋的残暴就名闻天下。他登基后苛捐杂税过于繁重,人们为了逃避过重的税赋,就想了个法子,出家做和尚,因为和尚不用交税。朱元璋很快就听到消息了,为了惩罚这些人,以儆效尤,他下令把这些人统统抓起来,把其身子全部埋在土里,只露出头部,然后,刽子手手起刀落,一时间,几十个人头带着鲜血一起在风中飞扬,场景蔚为壮观,被民间称做“铲头会”。
朱元璋玩刑具更是炉火纯青。他之前的刑法,凌迟是最残酷的,到了他这儿,又发明了两个骇人听闻的酷刑法——抽肠和刷肠。抽肠就是用特制的钩子,从人的肛门进去,把肠子钩出来,不敢想象那血淋淋的场面,然而这还没到头,肠子出来后,再在肠子上绑上一块大石头,一松手,肠子哗啦啦地像掉绳子,一下人就活活地痛死了。在当时,朱元璋为了重惩贪污的人,这个刑罚每天都会上演,血腥到不忍写下去。
另一个刷洗比抽肠更为残忍,平时我们理解这词都是洗涮的意思。此处也是洗涮,只是对象不是衣物而是活生生的犯人。把犯人绑在板凳之上,先用开水浇上若干次,等到人的皮肤发红到溃烂后,再用铁制的刷子在人的身体上开始刷,一下一下,刷一下,连皮带肉,再刷一下,白骨森森,惨不忍睹。
朱元璋还不断更新自己创立的刑罚,以求更加残忍。朱元璋最恨贪官,下旨规定,无论谁贪污银子在六十两者,就会被施行:剥皮实草。
剥皮,顾名思义,剥去人的皮肤,最初,只是在人死之后,剥其皮,后来演变成活剥。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从这里撕开,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血肉模糊里,一张完整的人皮被剥下,……然后,命人把这些人皮或做成鼓,或填入些草挂于城门之上,以儆效尤。
不仅如此,他杀人的数量甚至可能比一场战争死亡的人数还要多。汉朝的刘邦杀功臣,是一个一个地杀,朱元璋则是一批一批地杀。他先后制造了胡惟庸、蓝玉两起谋反“大案”,大肆诛连,残酷屠杀,两案共杀掉近五万人。从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他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其中, “空印案”与“郭桓案”的规模最大,两案被冤杀的达七八万人。
朱棣比朱元璋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后来被称做杀人魔王的皇帝又在父亲的“传统刑罚”上发明了“灰蠡水”、“瓜蔓抄”和“屠十族”。
“灰蠡水”是在剥皮的基础上“改进”的一种更新的方法。此方法有剥皮之效果,却比剥皮节省劳力,就是把活人放在灰蠡水里泡一下,再开始剥皮。Ⅸ明史》曾记载: “靖难之役后,任大理寺卿相的胡闰,穿着孝衣上朝,表示对建文帝的悼念。朱棣大怒,令换衣,胡闰死活不肯,朱棣就令力士以铁瓜打落其齿,又将他缢杀,还用灰蠡水浸泡其尸后,剥下皮,塞上草,挂在城门口。”
在靖难之役后,朱棣大肆屠杀建文帝的旧党,手段极其残忍,动不动就割下鼻子,让其食之,再不行就断其手足,生生折磨死人,最著名的就是“方孝孺事件”。八百多口人,一一杀死给方孝孺看,让其肝肠寸断,生不如死。
建文帝有个旧臣——景清,看到朱棣的所作所为,因恨其残忍,又想为建文帝报仇,趁风高天黑,藏着凶器入朝,想刺杀朱棣,却不慎被擒。朱棣大怒,下令将景清凌迟处死,并将他的家族全部诛连,后来还不解恨,把与他相关的乡亲与邻居全部处死,于是整个村子变为废墟。后来这一行为被称做“瓜蔓抄”,就是像瓜果之蔓也,能触及的地方都被抄家斩首。还有朱棣残害宫女之行为也令人发指。话说朱棣有一个非常宠爱的妃子——朝鲜人氏权妃。然而这位权妃红颜薄命,早早地身亡了。她死后,朱棣伤心不已,每日里唉声叹气,有宫人看到就想请功,说权妃之死是因为被宫里另外一个妃子一吕氏所害。
沉浸在悲痛之中的朱棣不问来由命人抓来吕氏,每日里行刑折磨。其手段比后来的Et本人对待地下党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命手下之人,对吕氏每日一烙甚至几烙,只要吕氏是清醒的,就用烧红的烙铁在其手上烙印,那红通通的烙铁所到之处,肉无一不焦,整个牢室到处都充满着烧焦的人肉味。就这样,吕氏被烙了整整一个月后而死,真是令人齿寒。此事受牵连之人达到三千余人。朱棣一个都没放过,一一剐死。
朱棣还有更阴暗的一面。据((奉天刑赏录》之《教坊录》中记载: “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本司邓诚等于右顺门里口奏,有奸恶齐泰的姐并两个外甥媳妇,又有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一夜,二十条汉子守着,年小的都怀有身孕,除夕生了小龟子,又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奉钦(旨): ‘小的长到大,便是摇钱树儿。’”这些无辜的家属,都被残暴的朱棣命人蹂躏强暴,怀孕生下的孩子,如果是女的就继续送到窑子里挣钱。最后这些人的结果呢?也是这部书里面记载: “本司邓诚等于奉天门题奏:有毛大芳妻张氏六十岁,病故。奉旨: ‘着锦衣卫吩咐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瞧瞧,一代君王做出的事情,连地痞流氓都不及,却比刽子手残暴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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