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美国原始公民——非获得美国籍的移民,在美国定居14年以上,且年满35岁,在理论上,都可以参与美国总统竞选!但是,在实践中,要想成为美国候选人,竞选美国总统必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第一、必须出生在美国;第二、必须是美国公民;第三、最低年龄必须达到35岁;第四、在美国居住的年限必须达到14年;第五、必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除非获得法定的选票,否则保证金不再退回。

除此之外,参选美国总统,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因为,竞选美国总统之初,在得到一定的社会认可之前,竞选美国总统的费用还是需要自己来承担。而且,参选美国总统,还必须了解美国相关的法律,具备一定的口才。这样一来,就刷下去相当一部分想参与美国总统竞选的人了。

早在二百多年前,美国刚建国时,美国的先贤就设计了选举人制度,当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虚假承诺骗取选票,由"选举人"间接选总统,以避免弊端。但今天这层意义已消失,它和间接选举无关。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尊重各州的权利,它是美式民主的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体现。

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

按照选举人团制度,候选人在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538票的一半(270张),就能当选总统。在选举实践中,无论是谁,要想成功竞选总统,必须是代表共和党或民主党的利益,否则,即使参与竞选,最终也几乎不可能当选美国总统。

即使最终当选美国总统,由于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和司法,各自独立,彼此制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不符合美国利益的行为通过立法。

因此,美国谁都可以当选总统,是根本就不成立的。其次,由于实行三权分立,受不同利益集团的制衡,总统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否则,只能被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