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月2日至4日,2018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出席会议并讲话。6个省(区、市)民政厅(局)作交流发言,本公号现将这六个单位的发言集中摘发,以飨读者。
河北省民政厅: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 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生动实践中
2017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省民政厅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引,在黄树贤部长的关心指导下,民政部蹲点调研组的具体帮助下,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做法,实现了“三个明显提升”,即: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各项工作明显提升,民政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推进了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的落地落实,有力推动了全省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切实增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3年7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省民政厅时,强调要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民政部党组要求全国民政系统要以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我们按照民政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基层基础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基层民政工作是打通落实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是为民服务的关键一环。党的十九大强调工作重心要向基层下移。只有把基层短板补齐了,把基层基础夯实了,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才能更好地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二、以推广曲阳试点经验为带动,着力提升基层民政为民服务能力
高站位布局。2017年黄树贤部长两次到河北蹲点调研,以曲阳县燕赵镇为联系点,主持召开省市县乡四级座谈会、“诸葛亮”会等,研究指导并提出了加强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途径和办法,并要求河北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广实施。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高度重视,6月份,时任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许勤一同到省民政厅调研,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政工作。8月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就基层民政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组织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11月7日,刚到任的省委书记王东峰对民政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我们做细做实做好“菩萨”事业,把总书记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基层每一位群众的心坎上。
高起点启动。曲阳经验成型后,省民政厅采取召开民政局长调度会、保定市先行先试等形式,先期向各市县进行推介。9月1日,省政府在曲阳县召开了全省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曲阳创新探索的“突出一个中心、建好一个站点、加强两员力量、健全三级机制、联通三级平台”的经验做法,对全省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黄树贤部长、时任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许勤专门作出批示,为全省推广落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了遵循。
高标准推动。以曲阳经验为带动,全省各地积极行动。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市均制定出台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政策性文件,168个县(市、区)全部健全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225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83%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了民政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采取内部调剂、统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省乡镇共配备民政助理员7548人,新增2300人;村级配备民政协理员56714人,新增23000多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和能力得到加强,过去乡(镇)、村(居)没人办事、没钱办事、没地方办事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
三、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为牵引,推进民政重点工作整体上水平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省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在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助推了各项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在落实军队退役人员政策安置问题上,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民政助(协)理员广泛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人员建立了台账,为制定政策、推进解决、提前“清零”提供了基本数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充分发挥乡(镇)、村民政助(协)理员贴近百姓、熟悉村情的优势,在全省统一开展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对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进行精准认定精准核查。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让一个困难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在推进“7·19”灾后重建工作上,2016年“7·19”灾情发生后,基层民政干部和灾害信息员积极协助了解因灾倒损需要修缮加固、原址重建、异地迁建农房等基本情况,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全省4万多户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提前竣工。在防范安全事故上,乡(镇)、村民政助(协)理员长期与百姓打交道,能够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了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村“两委”干部通过参与民政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得到了百姓的广泛认可,密切了干群关系,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谋划新时代全省民政工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民政服务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标准规范 推进低保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都不能安之若素”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我区围绕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不难群众基平衡、不充分和城乡低保对象认定难等问题,通过建立认定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等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区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困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建立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为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提供政策支撑
探索建立了对低保申请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赋予不同劳动力系数,统一收入核算标准,合理扣减刚性支出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不断提升低保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在劳动能力量化方面,根据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划分为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慢性病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重特大疾病人员等六类10项指标,确定了不同劳动力系数。在细化收入核算标准方面,从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建立了六类13项收入核算标准。在考虑刚性支出需求方面,将申请家庭因患病、教育等刚性支出作为分析家庭经济状况的重要因素,对因重残、重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有未成年人的丧偶单亲家庭及因患病、学生就学等产生大额医药费和学费支出的家庭制定了0.4-0.2不等的收入扣减系数。通过实施低保对象综合认定,进一步减少了基层自由裁量权,减轻了申请人办事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低保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二、构建横纵互联、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助力精准救助
2012年以来,我区依托自治区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目前,全区已形成17个部门37项数据共享的“大数据”核对格局,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网络贯通,进一步破解了救助对象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对难问题。截至2017年10月,全区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核对功能对31924名新申请低保对象开展了“事前核对”,6124名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在审核环节即被清退,救助准入防止率达19.2%。
三、完善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实现低保对象认定程序标准化
今年,我区结合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将标准化建设与低保精准认定结合,编制了《内蒙古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参考)》,统一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四类21项具体办事程序,并增加了温馨提示单、一次性告知书、受理通知书等7项标准化告知文书。同时,各地在推动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中也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兴安盟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加大对低保审核审批结果及在保对象的公示力度。赤峰市林西县依托村务公开监督服务数据平台,实现了救助政策、救助过程和结果的全程公开。
四、通过实施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实施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通过实施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精准施策。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对办法》,充分发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信息资源作用,为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实施低保政策兜底脱贫提供参考。截至目前,累计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4.29万人次,发现疑似问题数据47551条。同时,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实施低保保障,坚决防止全盘纳入、一兜了之的问题。2017年,我区已将57.58万名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政策条件的17.89万人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占扶贫对象的31%,切实发挥了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成效显著。
五、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为精准救助提供组织保障
2017年,我区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从各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总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中央和自治区下拨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和的2%的要求。指导各地按“每1000名城市低保对象、每2000名农村牧区低保对象至少分别指定1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和“为每个嘎查村配备1名民政协理员”的标准为基层配齐配全工作人员。同时,将基层经办能力建设纳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2017年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特别是在民政部第十四蹲点工作组的有力指导下,我区包头市达茂旗出台了加强基层民政经办能力的具体意见,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县乡两级新增民政工作人员20余人。黄树贤部长对达茂旗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做法做出了肯定性批示。
六、通过实施精准认定精准救助,我区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通过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化、低保程序规范化、管理服务标准化,我区社会救助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应保尽保,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17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591元和年人均4851元,比2016年增长9.04%和15.58%,均位居全国前列。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9.83万特困人员和5187名孤儿得到救助供养,累计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129.59万人,教育救助惠及1.74万人,进一步编密织牢了底线民生安全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区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努力在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救助上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全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带动促进全区民政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上海市民政局:
坚持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两手抓” 不断推动上海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在民政部的大力指导下,上海社会组织工作按照中办发〔2016〕46号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上层推动,将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全市发展大局
历届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系统。建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牵头、47个市级相关部门和16个区分管领导参加的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近年来,市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等专题调研,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017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上海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全面安排;近日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对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做出批示。上海各区各部门也积极根据各自情况和特点,创新开展社会组织工作。
二、党建引领,确保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按照中央和上海市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上海先后制定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后党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办法等文件,强化“行业归口、分级管理、区域托底、规范有序”工作原则,确保改革中党建“不掉链”、改革后党建更加强。2017年8月,上海专门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出台了成立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同步开展党建工作的流程和责任。目前上海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已达到61.4%。
三、改革驱动,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自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并制定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正面清单(2017年版)》,明确登记导向,增强可操作性。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中,上海探索了“先审计后脱钩”等有效工作机制,现已完成两批共611家单位的脱钩试点任务,占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总量的69%。上海建立了民政、经信、税务、质监等部门信息采集、数据交换、互联共享等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实际换证率达到97.7%。
四、明确重点,分类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
聚焦习总书记赋予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重大使命,推动成立了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上海国际海上人命救助联盟亚太交流合作中心、上海白玉兰谈家桢生命科学发展基金会等一批社会组织,服务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围绕社区居民需求,重点扶持四大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目前已有社区社会组织4604家,占登记总数的31%。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将社会组织领域专家纳入财政部门的评审专家库,并编制发布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7版)。2016年上海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补助收入约116.4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20.3%。
五、严格监管,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
出台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90项管理职责。制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管理的办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标准,探索开展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加强市区登记管理机关执法联动,会商处置复杂疑难案件,对执法力量薄弱的区提供执法支持。建立市、区、街镇、居村四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及时畅通信息,加强预警管理。针对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参加年检、无法取得联系的名存实亡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注销、撤销或激活,2017年全市清理近400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搭建了“一库、一网、一平台”的信息化体系,为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六、提升能力,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制定了《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公开促自律。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的内容要件、操作程序。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促提升。建成了覆盖市、区、街镇三级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网络,推动成立了72家社区基金会,有序推进有条件的街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形成了“三驾马车”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机制。连续举办了七届“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媒体等跨界合作。
201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民政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继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不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浙江省民政厅:
平台共建 家园共治 服务共享 全力构筑以人民为中心的社区建设新格局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民政部党组加强基层民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主要做法是:
一、党建引领、改革推动,寻求社区建设新突破
(一)传承“先行地”。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创新推进社区建设责无旁贷。2015年省委全会作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2017年11月省委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省委先后出台了农村社区建设、城乡社区协商、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社区治理等一系列文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各地基层党建、换届选举、社区协商、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推广。
(二)强化“党领导”。坚持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通过设立特色党小组,推行“党建+治理+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有效路径。推进全省村社组织同步换届,实现选举届期、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后续管理“四个统一”,村(居)委会选举一次性成功率、群众满意率、当选成员中党员比例等创历史新高。
(三)深耕“实验田”。扎实推进国家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择优确定15个省级实验区,聚焦社会组织培育、社区服务拓展和社工人才嵌入等主题,整合专家团队资源,开展小切口、精准化的主题实践,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如嘉兴海宁市聚焦“社区社工人才专业化发展”,建立“两免一补三优先”政策,全面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报考人数从743人提高到2516人,仅一个县级市就占到全省的12%。
二、三化并举、协商共治,激发社区治理新动力
(一)提升信息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网上办事,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目前,厅本级32项办事事项有30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市县实现率达到90%。加强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整合社区各类信息平台,高频事项提交证照材料减少7成,实现“一次提交、全网互认、共享复用”。推进“96345”“村情通”“民情通”建设,将“云服务”延伸到户到人。如龙游县推广使用“村情通”APP,实现“指尖办事”,90%的事项可在村内解决。
(二)推进标准化。研究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清单,建立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2020标准化体系,推进社区服务项目、服务制度、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识标志的“五统一”。各地率先探索社区服务标准化,杭州市西湖区制定包括设施建设、操作流程、支撑体系、监督评价等在内的“1246+N”动态标准化体系架构;安吉县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将农村社区建设标准纳入其中,已由国家标准委发布施行。
(三)践行协商化。省委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制定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全省3万多个村社完成新一轮“两约”修订,并带动居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协商,着力破解小区管理、加装电梯、垃圾分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坚持民事民议民决,规范拓展“民情观察日”“乡贤参事会”“幸福邻里中心”“五邻社”等协商平台,有效推动社区协商纵深发展。
三、均衡充分、多方参与,满足城乡居民新需求
(一)强化农村社区“补短板”。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农村社区设施建设,累计建成1.9万个社区服务中心,平均面积550平方米。持续发力农村社区环境整治,打造了一批“动漫乡村”“色彩小镇”和“田园社区”。加强农村公共服务,配套建成2.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8万个农村社区卫生站、7633个农村文化礼堂、2.5万个农家书屋、2.6万个文化广场,有效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质。
(二)夯实队伍建设“基本功”。研究出台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至1.4倍,确定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2015年换届时有188名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开展“选树千名好支书”“百名领军人才”活动,全面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目前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54%。
(三)打好社会参与“组合拳”。加大政策创制和扶持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乡镇(街道)重点做好备案管理、政策辅导、登记协助、场地提供、项目资助等工作,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全省14万个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居民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合理规划建设社区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在大中型社区建立起一批社区商业中心,逐步构建起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公益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
红船起航于浙江,是浙江的光荣。带头弘扬红船精神,是浙江的使命。下一步,我省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贯彻落实黄树贤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为民爱民理念,继续加大力度,强化举措,进一步开创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福建省民政厅:
践行新理念 再上新台阶
2017年,福建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民生民政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实施“效能建设提升年”“养老服务推进年”“社会救助提标年”三项行动为抓手,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是做到“五个聚焦”:
一、聚焦“补短板”,养老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将其作为民生补短板重要内容来抓,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进行专题部署,省人代会高票通过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根据与东部省市25个关键指标对比中查找出来的“短板”,推动出台27个含金量高、务实管用的“1+N”政策文件。在资金投入上,加强资金整合,把钱用在刀刃上,省福彩公益金80%以上专项用于养老;在许可准入上,“两优化、一简化、一提速”,为养老机构申办设立许可提供支持;在用地保障上,明确经济型养老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可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确定;在补助政策上,提高了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标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同等享受;在质量监管上,新制定7项标准和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热情,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老年群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聚焦“兜底线”,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实现新提升
紧紧抓住困难群众的需求关切,筑牢编密基本民生安全网。牢牢守住救助对象的保障底线。大幅提高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15%、31%,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扶贫标准(3550元/年);城乡特困供养平均标准分别增长97%、70%。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落实低保延保渐退机制。全面建立跨部门常态化核对机制,省级核对平台实现14个部门、21家银行共24类信息的横向比对。牢牢守住困境儿童的保障底线。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50%。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与去年首次摸底排查相比,农村留守儿童总量减少49%,无人监护儿童全部落实监护责任,辍学儿童全部返学。牢牢守住受灾群众的保障底线。颁布实施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救灾物资储备等制度。探索灾后重建新机制,将恢复重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等有机结合,让受灾群众按时搬入新居。
三、聚焦“强基层”,社区治理逐步形成新机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州军门社区时提出“三个如何”的指示要求,以及中央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机制创新。抓典型示范。涌现出一批以军门社区为代表的先进典型。12月2日,民政部在我省召开军门社区工作法研讨会。12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区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推广军门社区工作经验做法,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抓机制创新。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体系,3名党员以上居民小区均成立建制性党支部,500户以上的造福工程安置区均依法设立社区居委会。抓功能拓展。在服务内容上做加法,民政、社保等公共服务下沉到社区;在社区承担事项上做减法,社区协助政府工作、检查评比活动等4项负担均减少50%以上。抓资源整合。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窗口整合建设,对接9个试点厅局政务数据139项、1.45亿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将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四、聚焦“强军梦”,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推出新举措
大力弘扬福建双拥光荣传统,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坚决做好拥军支前保障。紧贴军改战略要求,对部队“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特别是对新调整组建部队,采取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全力支持。围绕解决部队官兵“五难”“三后”问题,加快修订省拥军优属条例。积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出台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关爱结对、下访谈心、复核认定“三项活动”,涉军群体实现零进京上访。全面清理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退役士兵安置历史欠账较少,遗留问题只有180人。按照国务院部署,做到情况排查、问题解决、督促检查“三个到位”,于7月中旬完成“清零”任务。
五、聚焦“强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展现新风貌
大力实施“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好作风。一方面严格管理提能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出台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九项措施。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全年共培训民政工作人员1.2万人次。另一方面重心下移抓落实。厅机关干部每人挂钩联系1个县(市、区),每季度下基层1次,每次不少于3天,对照目标任务抓督察、抓落实,一年来共走访1077个乡镇、社区(村)和民政基层单位,帮助基层解决难题112项。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等“六大活动”,实施为低保对象送保障、为困境儿童送爱心等内容的“心连心、手牵手、十送行动”,推动十九大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
江西省民政厅:
树牢民本思想 坚持需求导向 全力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部署和重要指示,按照民政部的统一要求,江西省将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高位推动、全力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实现明显改善,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现将主要做法和成效汇报如下:
一、健全“三个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省政府成立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政府和各级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调度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二)健全政策导向机制。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从统筹供给资源、推动医养结合、提升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各市、县相继出台配套实施办法。
(三)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省委、省政府首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民生工程和年度重点督查计划,压实市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二、做实“三个阶段”,确保工作质量
(一)全领域动员部署。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暨专题培训班,组织全省3000余人参会,将具体任务和要求“一竿子”传达部署到基层。省政府新闻办、省民政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新华社、凤凰网、江西日报等近30家媒体跟踪报道。
(二)全科式检查整治。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查手册,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保障措施;开展综合督查和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动员1840家养老院围绕115项指标填报全国信息系统数据27万条,完成率100%;召开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下发整治通知,督促各市县和养老院按照“一县一策、一院一策”原则,制定方案限期整治。省民政厅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联络群等,实时调度进展情况。
(三)全方位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方面。省级统筹安排资金2.7亿元资助福利院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其中明确30%以上资金用于消防设施改造。医养结合方面。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暨高峰论坛,推进养老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取消养老院内设诊所设置审批,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养结合典型案例。失能老年人护理方面。开展集中护理服务试点,资助每个试点养老院20-30万元、每个专业护理岗位每年3.6万元;省政府印发老年人照顾服务实施意见,对特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发放护理补贴。人才培养方面。支持中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32个;打造区域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12个,每年安排200万元购买护理员培训服务2000人次。
三、注重“三个结合”,丰富工作内涵
(一)注重与市场化改革相结合。推动86家大型公办养老院引进知名运营商,实施公建民营,发挥示范作用。推进60%以上社区小微型、嵌入式养老院,向居家老年人延伸服务。如中铁建业养老集团投资建设的九九颐家养老中心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让老人不出社区就可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二)注重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宣贯养老领域建设、管理标准,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规范》等地方性标准,开展标准创建和星级评定工作。如吉安、抚州、九江等地制定养老院达标建设三年计划;安远县投入1.2亿元,完成所有养老院标准化改造、扩容和提升。
(三)注重与示范化引领相结合。将养老院服务质量抓点示范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遴选确定养老院示范先进典型11个,整改落后典型17个,开展蹲点指导、对口帮扶,以正反典型激励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四、聚焦“三个目标”,实现工作效果
(一)服务功能更加完备。督促1247家养老院改造消防、餐饮卫生等设施,增发合格证47%;新增护理型床位5%达到20%,养老院内设护理站、医务室、医院等医疗机构928家,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1559家,具备医保定点资格418家,86%以上的养老院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培训管理服务人员1.6万人次,新增持证护理员500余人;养老院内部管理制度全部建立,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全省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现欺老虐老现象,老年人及其家属抽样满意率达到97%。
(三)品牌形象日益突出。全省54项基础性指标不合格养老院整治率100%,勒令关停33家,整治后合格养老院超过75%。由于专项行动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部领导多次给予批示肯定,中央电视台专题采访后在新闻联播头条播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着力构建好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来源:2018全国民政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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