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成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分别位于天府新区和锦江区的四宗地,净用地面积共计合172.8858亩。
天府新区的两宗地均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一号宗地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其余部分用于医院相关研发、销售等产业的开发建设,并负责引诊口腔医疗产业上下游相关的企业和机构入驻。二号宗地主要用于建设医疗企业总部,须在宗地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医疗企业总部(含管理及结算业务)。位于锦江区的三号宗地项目产业类型应以新经济、金融服务业、互联网企业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须建成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新经济产业示范区。位于锦江区的四号宗地为营利性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
位于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二组、三组、六组(科学城范围内,天府大道以西,科学城中路以北)的一号宗地被成都天府华西牙科医院有限公司以底价280万元/亩的价格拿下,总价2.25亿元。
位于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兴隆街道宝塘村四组(科学城范围内,天府大道以西,科学城中路以北)的二号宗地被华西牙科有限责任公司以底价360万元/亩的价格拿下,总价1.20亿元。
位于锦江区柳江街办潘家沟村12组,成龙街办棬子树村4组的三号宗地被五八置业(成都)有限公司以楼面地价2910元/平方米的价格竞得,总价2.66亿元。
位于锦江区攀成钢片区西片区(地下空间)地块的四号宗地流拍。
一号宗地位于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二组、三组、六组(科学城范围内,天府大道以西,科学城中路以北),宗地用地范围内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其余部分用于医院相关研发、销售等产业的开发建设,并负责引进口腔医疗产业上下游相关的企业和机构入驻。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和持证准用价款)不得低于30亿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10.74亿元。
竞得人须自持医院部分全部物业,其余部分自持物业的比例不得低于70%(自持面积按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计算)。转让给乙方关联企业(乙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乙方股东)视为自持。
一号宗地: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二组、三组、六组(科学城范围内,天府大道以西,科学城中路以北)
面积大小:合80.3447亩
容积率:地块①不大于3.2万平方米;地块②不大于7.51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医院)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且应满足区域城市设计要求,建(构)筑物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航空限高应取得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建筑密度:地块①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地块②不大于50%。
起挂价(万元/亩):280
成交价(万元/亩):280
成交总价(亿元):2.25
竞得者:成都天府华西牙科医院有限公司
溢价率:0%
二号宗地位于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兴隆街道宝塘村四组(科学城范围内,天府大道以西,科学城中路以北),宗地主要用于建设医疗企业总部,竞得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医疗企业总部(含管理及结算业务)。竞得人须全部自持该项目物业。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和持证准用价款)不得低于20亿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4.32亿元。
二号宗地: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兴隆街道宝塘村四组(科学城范围内,天府大道以西,科学城中路以北)
面积大小:合33.3987亩
容积率:不大于4.45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且应满足区域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起挂价(万元/亩):360
成交价(万元/亩):360
成交总价(亿元):1.20
竞得者:华西牙科有限责任公司
溢价率:0%
三号宗地位于锦江区柳江街办潘家沟村12组,成龙街办棬子树村4组,宗地项目产业类型应以新经济、金融服务业、互联网企业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竞得人须自持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50%,在宗地出让年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
须建成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新经济产业示范区:①竞得人须自本项目竣工之日起1年内分别设立或引进一家互联网企业(集团)西部结算中心和全国运营中心;
②竞得人须自本项目竣工之日起1年内引进至少1家持牌金融法人企业(银行或保险业)入驻,2年内设立或引进至少2家金融类总部型企业入驻;
③竞得人须自本项目竣工之日起2年内设立或引进不少于30家以上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新经济企业入驻;
④竞得人设立或引进企业在本项目缴纳的全口径税收联系3年年均税收额度不低于2600万元。
公建配套要求:
三号宗地:锦江区柳江街办潘家沟村12组,成龙街办棬子树村4组
面积大小:合45.6424亩
容积率:不大于91284平方米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零售商业用地
建筑高度: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72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162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许可。
建筑密度:不大于54%
起挂楼面地价(元/㎡):2900
成交总价(亿元):2.66
成交楼面价(元/平米): 2910
竞得者:五八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溢价率: 0.34%
四号宗地位于锦江区攀成钢片区西片区(地下空间)地块,为营利性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竞得人应按规划要求,建设不少于400个机动车公共停车位。项目建成后,地下公共停车场物业由竞得人100%自持,在出让年限内不得分割出让或以长租形式转让。
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应自竣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地表及地上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用于地面公园绿地及附属设施建设。
三号宗地:锦江区攀成钢片区西片区(地下空间)地块
面积大小:合13.50亩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
起挂价(万元/亩):99
竞得者: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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