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有网友向小编爆料称,和同学在汉中嘉和通宝店看了一款2018的别克英朗,销售人员让缴纳1000元的诚意金。最后由于缺钱放弃购买车辆的想法,和同学商议之后要求其退回诚意金遭到拒绝,原因是在预定书中最后一项条款中写到:如非本公司原因,诚意金不退。

疑问

诚意金的收取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自己所设定的霸王条款?这笔钱最终归属于谁?希望各位知情人员解答···

来源:汉中头条 编辑:李世军 审核:宋瑞礼

推荐阅读 RECOMMEND

汉中公交车司机开到半路要加气,让乘客自行换车

汉中车主注意!明年起,所有车强制配反光背心等标配!

驾照注销、吊销和撤销,有什么区别?

汽车年检“猫腻”多,注意千万别再被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