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完成了形式上的统一。由于日本等列强对内蒙边疆等地虎视眈眈,故而对边疆行政区划重新规划,甘肃、宁夏、青海三省分治,热河、绥远、察哈尔三省设立,以及西康建省,这对防范和抵御外敌侵略、维护国家统一完整起到了积极作用。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塞北四省(热、察、绥、宁)的建立。

塞北四省

1928年,国民政府将热河、察哈尔、绥远三个特别行政区改建为省。热河省(1928—1955)包括今天河北省的承德(省会)、内蒙古的赤峰、通辽部分地区、辽宁的阜新,朝阳,葫芦岛市建昌县,后划归河北,内蒙古,辽宁三省。

热察绥三省

察哈尔省(1928—1950):辖今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与北京接壤。省会设在今张家口市。辖区分别并入今天的河北、山西两省以及内蒙古。

建国初期四省

绥远省( 1928—1954):辖现在的呼和浩特市(归绥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及乌兰察布市、 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省会呼和浩特。1954年整体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绥远省

1928年9月,国民政府内政部部长薛笃弼提出甘肃省分治案,分置宁夏省、青海省。同年,国民政府决定设立青海省,把甘肃省宁夏道设立为宁夏省(辖区包括今宁夏和内蒙古阿拉善、额济纳二旗,1954年再次并入甘肃)。宁夏与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并称为“塞北四省”。

宁夏省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边疆危机已经不在,从四省历史和民族团结出发,四省被撤销,内蒙古恢复东西统一的面貌,而宁夏成立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