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八项规定颁布以来,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牢骚:“过年过节都不发奖金、福利了,真狠啊”、“工资太低了,还不如辞职算了”、“收不到礼品了,收入又降低了”等等。个别党员干部认为,“发牢骚”没有触犯法律,不必小题大做。其实,“发牢骚”虽是“小题”,但不可小觑。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正是由于放松了对非分之想的警觉,天长日久,使得一些人把“非分”当作“正常”,最终思权落陷阱,想财入孔方,贪功遭名裂,好色锁精髓,可谓“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其教训十分深刻。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党把你放在哪个岗位上,就要在哪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真正干出成绩来。决不能老是去琢磨自己怎样捞好处。如果这样,是做不好工作,而且很容易犯错误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自律意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抛弃弃非分之想,不要满腹牢骚。

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摆正个人和社会以及他人之间的关系,一切以个人利益是否满足作为衡量社会和他人的标准,过高估价自己,把自己生活的期望值定得很高,一旦愿望无法满足就很容易心态失衡,产生攀比之念,以至想如何“堤内损失堤外补”。分析一些腐败分子的思想蜕变轨迹,大都是从失意开始、失节告终。可以说,非分之想是人性的致命弱点,牢骚是非分之想的外化,如果不加以祛除,听之任之,势必会给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也会葬送个人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