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必须缴满15年,退休后才能领取养老金,这一点想必大家都知道。那如果参保的时间比较晚,到55岁或60岁退休的时候还没缴满15年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但是根据不同情况,每个人的补缴规定也不同。
如果你有当地户口,那么一般都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不过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费用都要自己承担;如果你是外地户口,但是在当地缴纳社保满10年,也可以一次性补缴;但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并且在当地缴纳社保不满10年,那么只能退回到原籍进行补缴,并且也只能回原籍领取养老金。如果是大城市回小城市的话就比较吃亏了。
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没交满15年,可以继续缴费到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
一、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三、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四、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不愿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的,在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后,可申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不愿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收到当事人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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