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地最早指汉朝的领土,如《史记·韩信卢绾列传第三十三》:阏氏乃说冒顿曰:“今得汉地,犹不能居;且两主不相厄。”后来演变为汉族地区的代称,与中国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相区别,其范围约略相当于“九州”(神州)。
史料记载如北魏的崔浩曾说:“太祖用漠北淳朴之人,南入汉地,变风易俗,化洽四海,自与羲、农、舜、禹齐烈,臣岂能仰名。” ;又契丹可汗耶律璟,在听闻后周世宗北伐收复瀛洲、莫州二州及益津关、瓦桥关、高阳关三关后,曾说:“此本汉地 ,今以还汉,又何惜耶?”
汉地十八省是一个历史上曾使用名词,指清朝将晚朝统治区的十五个承宣布政使司中的湖广分为湖南、湖北,南直隶(先改名为江南)分为安徽、江苏,从陕西中分出甘肃,所设置的18个省份。这十八个省份维持晚明原有的政治制度,而不同于满人占领的关外三将军辖区及新疆、内外蒙古、青海、西藏等其它地区。十八省与其它地区的界限主要是长城。
汉地十八省的概念与范围自康熙年间至光绪年间两百多年来大致维持不变,属于郡县直辖区。地方设行省这一制度始自于波斯,蒙古西征后流传于元朝,元朝曾设十大行中书省(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省、江西、湖广),两个单列区(北京中书省腹里、吐蕃宣政院),后为明、清两代所沿用。
晚明政治腐败朝廷不断丢疆失土,汉人活动范围被压缩在内地十八省内,清廷征服中原后带来的中国边疆领土扩张,再次将东北地区、新疆、青海、蒙古等边地与内地置于清廷的统治之下。
但由于清朝前期实行种族隔离制度,建立清长城对各民族分而治之,严格地限制边地人口流动,内地与边疆地区难以产生大规模经济文化互动,导致边疆地区的开发长期停滞不前,领土不断被列强蚕食。清政府最终不得不废除禁关令实行“移民实边”政策。
内地十八省大致是清代时的汉族被迫形成的主要居住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包括重庆)、福建(包括台湾)、广东(包括海南、香港、九龙、新界)、广西、云南、贵州、直隶(包括北京、天津两市,河北中、南部地区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地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包括宁夏)。
助记口诀:两湖两广两河山,苏皖浙赣云贵川,西北陕甘闽东南。
清朝施行因俗而治的地方行政制度,本意在于对不同的民族分而治之,以维护满人的绝对统治。然而事实上,一些地区本为汉族所有,却列为其它民族居住区。例如辽东自战国以来就是汉族的传统居住的地区,但清入关后驱除了那里的汉人,并把其列为禁地,禁止汉人进入。类似的禁地还有新疆、蒙古、西藏。于是,清末时欧洲人创造了一个China Proper的概念,有人将其翻译为“中国本部”。
随着清廷国势日衰,内地18省人民生活陷入困顿,越来越多的汉人基于生计,向十八省外的中国领土移民。例如“闯关东”、“下西口”等。结果使得清朝前期禁止汉族居住的地区如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汉族人口比例快速成长,甚至超过了本地土著民族。他们带去了汉族的文化,带动了其它民族的共同繁荣。十八省所代表的汉族文化,因而传播到整个大中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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