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反对家庭暴力,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国家已经单独立法,去反对与制止这种行为,但是,受着中国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陋习影响,很多女性遭受到侵害时,没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导致了一幕幕惨剧上演!
今天跟大家分享下,怎样搜集家庭暴力证据,用合法方式保护自己!
第一、证人证言。
作为第一现场的人,是可以在法庭上作证的。所以,需要及时取得第一现场人的帮助,比如左邻右舍都可以作为证人出现的。
第二、出警记录。
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因此,发生家暴时,要及时报警,这样警方及时出警,不仅能及时保证危害不再扩大,同时,保存证据,已有利于以后的诉讼。
第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医院的相关诊疗记录会记录当时受伤的情形,并且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持续治疗的诊断证明以及用药明细也能看出当时是治疗怎样的伤情的,同时,必要时,要求公安机关对伤情做出鉴定,鉴定的结果也能说明家暴的发生。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工作人员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相关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五、通话录音
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第六、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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