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招聘公安协警的公告
为适应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充分发挥公安协警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经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商丘市区范围内招聘巡特警公安协警50名。
一、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商丘三区户籍,年龄在18—28周岁,男性,身高在175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三)退伍士兵、复员军人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传染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被判刑、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考;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6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报名地点
1、江华路与豫苑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开发区公安分局值班室。联系人:孙琳 联系电话:3169619。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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