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在悟空问答看到的话题。题主提出离职,本打算呆一个月再走,可是公司干脆借坡下驴,请题主即刻就走,想想很有啥意思。

我觉得此事有几个办法可以解决,主要看题主的心情:

一、好聚好散,即刻就走

不管题主是什么原因提出离职,既然公司已经同意了,那么办完离职手续走人即可,这样就不会拖泥带水的。要不然,跟公司之间鼻子不是鼻子嘴不是嘴的,把关系搞砸了,完全没有必要啊。

  1. 1. 是不是公司有更合适的人选,即刻可以上任啊?

  2. 2. 或者公司早就有人惦记着题主的位置,还正在想着怎么把题主清理出去呢?

  3. 3. 或者是题主想着尽职尽责,提出离职后等着把工作交接到位后再走?然后公司这样做,伤了题主的心?

  4. 4. 或者是题主已经找好工作,下一个工作需要下个月才能入职,题主想在本单位拿到工资,并且保持社保公积金的连续性?

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已经主动提出离职了,而公司又可以即刻办理交接手续,还是走吧,免得弄得都不高兴,影响心情。

二、公司不仁,我也不义

题主既然已经提出离职,并且已经提出下个月走人,那就坚持好了。

反正劳动合同法要求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那么题主就可以在下个月办理交接手续好了。

实在不行,就搞成公司非法解除最好了,反而可以申请2N的赔偿了。国内有个金山软件公司就出现过员工想走提出离职了,而公司的部门经理处理不当,最后变成了2N的补偿。

三、个人建议

我的建议还是跟公司商量,如果真的是社保和公积金的连续性问题,可以申请公司帮忙代缴的,一般公司的HR不会把事情做的太过。

如果跟公司闹掰了,如果新公司要做背景调查也不叫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