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家的人在庙上住
牢记肯定要给供养
节选自《地藏菩萨本愿经浅释》
宣化上人 讲述
十方常住:从十方来的头陀,都能够在这儿住,这叫十方常住。
现前现前常住:如今这儿住的人,叫现前现前常住。
十方现前常住:十方的人来,也都有份,这表示有亡僧物在内了。什么叫亡僧?便是往生的头陀。
因而十方现前常住,指的便是头陀身故也有一点物质,有一点东西,或许他有很值钱的东西或宝贝,也不肯定的,由于在头陀里头是没有肯定的。
那么他的东西,假如他死了,就由十方现前常住大家来分。现前现前常住便是如今在这儿住的,其后的人没有份的。但十方现前常住,便是无论先来的、其后的,大家都可一同分这个亡僧的遗物。
什么叫“侵损常住”呢?侵损常住什么东西呢?饮食,吃的东西;财物,常住的财物。因而没出家的人在庙上住,肯定要给供养的。
你没有给供养,譬如住了几天,或许住了一个时期,就这么走了,也不供养常住一点钱,这就叫“侵损常住”,未来会堕地狱的。
怎样叫不侵损常住呢?譬如在庙上住,还是拿和在别的的地方住差不多的钱,来供养常住,这就不是侵损常住。
因而我主张我的皈依弟子,无论就任何的地方,不要去侵损常住,肯定要协助道场,不要去侵损。
侵损,便是剥削庙上的财产,令其减少。我们既然不能协助,也就不要去侵损。不明确佛法的人,以为在庙上住,不要钱,也不要什么的,这是占便宜。这在不明确的时候,还能够;懂了佛法之后,肯定不要侵损常住。
不要说是在家人,就我固然是出家人,但我就任何的常住去住,我估量大约在旅店里住,每一天要五块钱,我就给三块钱。
我到哪个庙上住都给钱,除非本人真的没有钱,这是能够的。那么要是有一点钱呢?就不应该侵损常住;即便是出家人,也不应该侵损常住。
由于常住就像大地一样,群众住的地方,若你令群众都没有饭吃了,这是有过的。我一个人便是饿死也不要紧,要是令这一班常住的出家人,没有东西吃,也没有人供养——不是大家都像我这一个小门徒如许能够不吃东西,大家都是要吃的——民以食为天,而你令他没有东西吃了,这你就侵损常住了。
因而我们研讨佛法的,就任何庙上住,不要侵损常住,都要供养常住一点钱。你在庙上住,即便比别的的地方少给一点,这都算你尽心了;不要一点都不给就跑了,这就侵损常住。
常住的东西,便是最少最少那么多的东西,以致于是一张纸,也不能够随意把它蹂躏,破坏了。为什么呢?虽是一张纸,但集腋成裘,由一张而变成多张。因而你即便把一张纸随意破坏了,这也便是破用常住。
还有一句话说:“一草一木,不得不予而取”,人家没给你,你就拿了,这便是盗窃。即便是盗窃一根草、一根木头,没有得到主人的答应,你就拿走了,这便是偷。统统统统,都不能够随意用别人的东西;你用别人东西,他不晓得,这便是偷,犯盗戒了。
“一针一线,皆为布施”,即便是一根针、一条线,人家送给你的,这都叫布施。因而不可随意破用常住,但凡常住的东西,即便是出家人,对庙上全部的东西,都不能够随意拿来送给人的。要是这东西是我私人的,这能够的。
譬如:我有一件衣服,不穿了,送给人,这能够。那么公共的东西,不怕最少的,连一条线,也不能够随意说:“这个我送给你。”这叫私人买好,私人结交,令这个人对我有好感,他好护法我,好供养我,这是不对的,我们关于这一点要特殊留意。
因而破用常住,不是说很多的才是破用常住,便是一张纸、一条线,最小的,以致一粒米,用我私人的感情擅自送给人,这都叫“破用常住”,便是出家人也是不能够的。私人的东西,我有权送给人;而公家的东西,便是一支香也不能够送给人的。
从前有位华聚菩萨,是个大菩萨,他发愿,发什么愿呢?他说:“如有人犯五逆、四重、十恶的罪,我都能够救他,唯独他偷常住的财物,以致一草一木,我也救不了他,由于我没有法子救得了他。或许这个人杀过八万四千那么多的父母,像这么重的罪孽,我也能够救他;我本着我的愿力,肯定要把他救出来,出离地狱。但假如他偷常住的饮食、财物,以致于一粒米,我也救不了他,我也不会去救他。”
因而偷庙上的东西,罪是最大;我们信佛的人,关于这一点要清晰。但凡常住的财物、谷米、饮食,以致于一个小小的东西,要是没有经庙上主人送给你,你不要本人去拿,这叫“不予而取”;要是如许子,应该沉溺到无间地狱去,万万亿劫,求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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