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足协公布了一系列有关青训协议和补偿机制的8项规定,新规从青少年球员的转会、合同签订以及俱乐部的青训补偿标准等多方面进行约束,保障了俱乐部和球员的权益。下面对这些条规进行逐一分析。
第一条:加大对未满16周岁青少年球员国内转会的管控力度
在之前的《转会规定》中,同样规定了16岁以上球员才能进行国内转会,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球员的监护人必须提供新的所在地的工作证明,16岁以下球员就可以转会。但是,新规定让监护人必须提供新单位所在城市至少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证明,取代了之前的“工作证明”。这条新规的出台打击了一些投机取巧的俱乐部和个人,保障了小球员和所属俱乐部的权益。
第二条:调整原青少年球员国内培训补偿年龄限制的内容
球迷们一直呼吁的青训补偿机制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此前,足协的规定中可以获得培训补偿的起始年龄是12岁,现在起始年龄降到了8岁。也就是说从8到21岁,培训过该球员的俱乐部单位都可以获得培训补偿费用。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扶植青训体系出色的小俱乐部,保障他们的生存环境。
第三条:调整国内青少年球员培训补偿费用标准
新规的第三条是增加培训补偿标准,比如球员转会到中超俱乐部,则原俱乐部可获得的培训补偿标准是球员培训年数x50万元,以此类推,中甲25万,中乙(或该球员12至15岁)10万,其他俱乐部(或该球员8至11岁)2万。
这条规定标志着中国联赛开始和国际接轨。在国际足坛,青训补偿是通例,一些低级别小球会可以靠培养年轻球员获得的青训补偿款在联赛中生存下去,而在未来的中国足坛,这也将成为一种潮流。
许多老球迷可能还对天津火车头这支球队存有印象,提起从这支球队走出的球员,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李玮锋、冯仁亮、李毅、曲波、张鹭等等。然而球队在这些球员多次转会后就没有收到过培训的补偿,再加上财力难以支持球队投入青训,这支被誉为中国阿贾克斯的球队在2016年宣布解散。
天津火车头的事例反映出中国联赛在青训政策上的漏洞,以及部分从业者的无奈。而足协此次出台的新规也将针对这些漏洞进行完善,保障俱乐部们的利益。
第四条:增加青少年球员首次签订工作合同的相关要求
如果一个球员,从12岁生日开始,在一个培训单位注册连续四年,而该培训单位如果能够提供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一份合同(该合同不超过两年),那么这个球员应当接受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接受,足协有权对其禁赛24个月。
这项新规的目的主要是遏制“出口转内销”的现象,同时加大青训补偿力度,为青训提供制度保障。比如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原培训单位拥有与球员签订首份职业合同的权利。过去,青少年球员年满18岁之后,在经纪人的利诱下,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不和原培训单位签订职业合同,让母队无可奈何。
远的不说,就拿刚刚加盟国安的韦世豪为例,球员在2013年全运会后,未和鲁能足校打招呼便出国试训,并开启留洋之路。2017年,韦世豪被葡甲球队莱雄伊什租借至上海上港,凭借优异的表现及U23球员的身份,韦世豪身价暴涨,最终以自由身加盟国安,拿到巨额签字费,其经纪人和老东家莱雄伊什的收益同样可观。
足协这项规定一出,此类违规现象也将不会出现,毕竟球员不会冒着被禁赛2年的风险离开原属俱乐部。
第五条:提供索取培训补偿与联合机制补偿的相关政策保障
如果一个俱乐部签了一个球员,应当在30天内向该球员的培训单位支付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经仲裁后,被认定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支付的,将会受到足协处罚。
这条新规的主要受益方也是青训俱乐部,这条规定基本杜绝买方无理由拖欠青训补偿款的行为。
第六条:加强培训协议有效期内的青少年球员国内转会管理
还在培训协议期内(但未签订工作合同)的球员,如果要解除培训协议,必须和培训单位协商。没达成一致,禁止办理国内转会。相关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这条规定同样是防止球员单方面和球队毁约离队的情况出现。
第七条:严厉打击通过利用涉外转会手段逃避培训约定的行为
这条主要打击的是出口转内销。如果一个球员,在23周岁之前从国外俱乐部转会国内,如果他在回国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会被禁赛24个月:
1,与原单位的培训协议没到期,而且也没协商一致解约;
2,在一个培训单位连续注册四年以上,培训单位可以提供工作合同、且没有放弃和该球员签订工作协议的权利。
在过去,培训单位的培训协议约束力不够,球员可以随意离队。此前,多名球员在培训协议期限内就被经纪人签到了国外的低级别小俱乐部,然后再以高价卖到国内俱乐部,完成“出口转内销”。而这一次中国足协终于在这方面出台了规定。如果球员在培训期内,没有就培训协议和培训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的,则不能进行转会。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一旦发现有球员在培训协议期限内擅自有类似行为,将遭到中国足协24个月的停赛处罚。
第八条:加大对恶意逃避培训补偿行为的打击力度
之前提到过,不同级别的俱乐部,获得的培训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级别越高补偿越多。但有的俱乐部,会通过操纵球员先去低级别俱乐部注册,没过多久再从低级别俱乐部转到自己俱乐部的方式,来逃避和少交补偿金。
足协新规规定,如果球员在签订首份工作合同后24个月内再次转会,新转入俱乐部的补偿标准高于首次签订合同的俱乐部,那么转入俱乐部应该按自己这个级别的补偿标准,给予该球员的所有培训单位支付补偿。
可以说,这次足协出台的新规考虑比较周全,对于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一些争议问题也给出了今后的处理方案。相信今后的中国青训市场会更加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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