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梅/文

阅读提示:医院管理和医疗管理中,无视职工的正当权益,或者说侵害员工权益的事情很普遍,普通的医务人员都是受害者,但是如果有质疑,却很可能被猛怼。说的简单些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老是把自己等同于医院管理者——科主任院长,说的复杂些,就是斯德哥尔摩效应。

不少国人的逻辑很奇怪,你给他讲法律,他给你讲感情,你给他讲感情,他给你讲政治。即使是一个明确的法律问题,他也能给你扯很多。

总有第三种选择!

黑不是黑的,白不是白的,灰是最正常的。比如之前发生的一个奇葩事,一女子抱着孩子被警察直接摔倒,孩子摔到地上,连主管部门都看不下去了,仍有一些人辩护活该。

他会成为警察吗?不会!他恰恰经常和那个老太太一样违规,他们家的老太太恰恰这样!舆论反感的不是不应该不处罚不守规则的老太太,而是不应该那样处罚抱着孩子的老太太!

老太太应该守的是规则,处理抱着孩子的老太太也要守规则。

一些人没有规则,只有功利:直接摔死了,看下次谁还不守规矩?

以至于,只要自己不是当事人,哪怕家人会成为当事人,也不会因此有所改变和敬畏。

本号写文章时一再提醒,如果无视女性的就业权利,就很自然的无视男性员工的休息权等,但是在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中涉嫌明显的性别歧视,即使没有学过法律,也能分清,但是仍能有不少医疗人为其辩护。

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