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犯罪嫌疑人邹某和李某某窜至禄丰县城,在县城四处踩点,伺机寻找作案目标,最后将目标锁定在翡翠湾别墅区。1月30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邹某、李某某潜入翡翠湾别墅区,在探得姜某某家无人后,邹某和李某某从后墙窗子爬入姜某某家二楼,将放在二、三楼卧室内的千足金、白金项链、纪念币、手链等贵重物品盗走,正当邹某准备逃窜时,恰好被回家的房东一家人逮个正着,随后报了警。
经金山派出所民警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对伙同李某某(在逃)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当场从邹某某携带的旅行包内查获其在别墅内盗窃的千金足、手链等赃物。
目前,邹某某已被禄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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