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内参导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扶持与监管两手抓的方式规范传播秩序,前者要求“建立内容导向政策机制,推动文化繁荣,坚定文化自信”,后者要求“强化网络视听监管,规范传播秩序,坚持价值引领”。
来源:传媒内参(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演讲:李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所所长)
在2018传媒内参指尖移动影响力高峰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所所长李岚发表了《广电政策:价值引领坚定文化自信》主题解读,通过回顾盘点过去一年政策、创作的新变化,带大家瞻望2018年和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广电总局政策走向。
解读主要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采取的扶持鼓励和监管两方面措施展开,前者要求“建立内容导向政策机制,推动文化繁荣,坚定文化自信”,后者要求“强化网络视听监管,规范传播秩序,坚持价值引领”,李岚表示,两者“殊途同归,双管齐下,既要有催化剂,也要有刹车阀”,才能促进广电影视行业的繁荣。
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所所长李岚演讲全文:
广电政策:价值引领坚定文化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专门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我当时就觉得,我们不只是做节目的,我们不只是搞内容的,我们也不只是搞政策研究的,好像自己已经扛上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旗帜,觉得自己的担子很重。
现在我感觉到,似乎并不只是一个广电的情怀,更多的是一个国家的情怀和民族的情怀。因为我们跟文化自信,跟文化的繁荣兴盛紧紧地扣在了一起。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新时代、新时期文艺创作的方向进行了指引,在2017年年初的时候,再一次重申和强调了我们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方针,指出了我们的前进方向,也就是说为我们进行文艺创作提供了一个基本遵循。
我们广播影视在文化传承和文化繁荣方面起到龙头老大的作用。刚刚结束的十九大从国家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推动包括广播影视在内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出了新的发展理念,阐述了新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方针,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广播影视工作该怎么开展。
2017年年初的时候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一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来讲我们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是为广播影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一个行动指南。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是在大的文化发展改革框架里,提出“十三五”末,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二十年前,在研究传媒经济的时候总爱提这么一句话:美国娱乐工业,和烟草工业一样都是美国的支柱产业。如果我们广播影视产业、传媒产业、文化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那是一件多么令人期待的事情。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已经有“成为国民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而不只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可见广播影视产业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现。在整个大的文化盘子里,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繁荣发展电影产业,繁荣发展广播电视产业,还有繁荣发展有线网络产业,其实这三项已经成为龙头主流。
《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于传媒业界来说是两个大法,我们终于跟法律挂钩了。《电影产业促进法》是第一次把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措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界定,可想而知其对产业的促进作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针对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保障,因为公共广电服务也在公共文化服务里。
两大法律是在2016年的年末先后出台,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可见在2017年我们从法律层面来推进和促进保障广播影视文化建设的力度是非常之大。
2017年,按照中央确定的文化发展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制定了一系列广电政策,以价值引领坚定文化自信,全方位指引和规范行业发展。
第一,建立内容导向政策机制,
推动文化繁荣,坚定文化自信
大家都说我们有文化自信,谁不知道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上下五千年,然后我们有那么多的优秀传统文化,天天都是京剧、书法,大家都在传承,但是“到底有没有文化自信”值得考虑。文化自信,特别是文化节目在坚定或者增强文化自信方面到底有哪些作用?我觉得有两点:
第一,让我们有了文化认同。文化认同特别是针对现在的很多年轻人,被大量的西方文化、西方美学包围,或者由于我们引进的国外模式越来越多,可能他们天生就认为那是真正的文化,那是先进的文化,而我们的可能太陈旧落后,或者是不那么值得传承的一些东西。所以我觉得这个文化认同是非常的关键。
第二,增强文化软实力。这是个宏大的概念,它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一个增强了文化的凝聚力,如果我们没有文化节目传承和传播,我们无法感觉到全中华民族都凝聚在自己的文化认同上,都凝聚在我们自己的认知上。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增强文化传播力,以至于增强我们的文化软实力。所以我觉得文化自信,特别是我们作为文化节目为之而作出的贡献,力量是非常巨大的。
(一)讲导向、有文化
增强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这是广播影视全系统、全行业的责任使命。
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讲导向、有文化”看似只是针对上星卫视,因为上星卫视是龙头,大家看的比较多,讨论的也最多。其实这就像龙头在进行一种发散,一个长尾,对我们所有的电视台提出的一个办台的要求。
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为标杆是肯定的,因为中央电视台作为所有台中的老大哥,在坚守底线、导向方面是做得最好。所以这不简单只是对上星频道的规范,而是所有台都可以把它延伸下来,所有办台、办节目都要讲导向、有文化。
再细化到卫视“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比如专业化、特色化等等,这也是以后的一个发展方向,可能会对文化类节目有一定比例的要求。
对于“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段”,这是节目准入的问题。
(二)抓源头、促繁荣
“电视剧十四条”《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是对电视剧的创作生产、行业秩序规范、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走出去等提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为什么说它是一个保障措施呢?政策规定不得将收视率作为购片价格唯一依据,不得以收视率作为评价电视剧优劣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唯一标准。因为收视率并不是万能的,而且可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市场但不一定能够反映整个广播影视的制作方向。
《通知》对收视率挂钩进行了规制,这一点引起了很大的重视。这是对评价的标准,同时也是对资本走向的规范。
全国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在2016年到2017年增长了40%,一部分源于很多电视台制片人、导演下海创业成立公司,也是有一些资本进入产生的结果。
我认为这也是一种繁荣,但资本的来历、资本的方向是否也对电视剧本身的制作、导向有影响?所以它是一种双刃剑,如何去把握,这可能是我们需要在政策规制下去思考的一件事。
《关于电视剧网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是有关部门针对长期以来演员高片酬问题首次明确提出具体红线,“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让电视剧制作企业在投资上更加理性,增强企业健康生长能力。而且将有限的资金转移到生产制作环节,包括剧本、拍摄、后期等等,也使得更多精品剧目不断的涌现。
“2017年度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出33项,重点扶持现实题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向农村和少数民族题材倾斜,他们都切实发挥了有效的源头引导作用,推动电视剧从高原走向高峰。
回顾2017年,在中央文化发展方针指引下,在政府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下,还有总局宏观调控管理导向下,很多精品节目内容,比如《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国家宝藏》等,已经在增强文化自信,提高文化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了作用。
第二,强化网络视听监管,
规范传播秩序,坚持价值引领
前面说扶持鼓励,后面谈监管,殊途同归,双管齐下,既要有催化剂,也要有刹车阀。我们要把网络视听作为一个主流媒体,按照同样的统一的尺度进行管理,就是不愿意网络视听边缘化,也不愿意成为一个非主流。所以这种规范传播秩序、坚持价值引领,是网络媒体成为主流媒体,或者向主流媒体靠拢的一个有利方向。
2017年,在国家连续出台的互联网行业政策格局下,总局从调控管理入手,注重引导和培育,为网络视听发展营造有序空间,促进网络文化繁荣健康发展。
(一)规范传播秩序
《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是从互联网创新、驱动引领以及互联网安全的角度入手。
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指出,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实施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网、依法治网的时代已经到来,网信执法已经驶入快车道。这些跟我们后面的政策都是一环扣一环,紧紧相依的。
2017年,整体网络视听市场发展势头较猛,传播秩序也得到进一步规范。针对传播自采自制的时政社会类视听节目、直播新闻节目,大量播放低俗节目的问题,以及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播放视听节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总局责令全面整改,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在整改期间,部分暂停受理其引进相关节目的申请。总局对相关违规内容和平台整治、处罚的力度空前。
另外,针对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等问题,总局责成属地管理部门,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其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所以视听新业态是视听监管的重点,网络直播、社交平台、短视频、VR视频等等的内容监管已形成完整成熟的流程机制。
(二)网上网下“统一标准、同一尺度”
2014年底的时候已经非常明确了,就是一把尺子。
管理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的完整版、删减版管理;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有26处变化是对之前版本的修订,对全内容、全类型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等网络视听节目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出了与广播电视节目一样的八大导向要求;
《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不给违规广告钻政策空子、转移阵地传染蔓延的机会和空间,网上网下共同治理违规广告;
《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清查网上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境外卫视的节目放到新媒体中播出是不符合要求的,还有尺度大的也被梳理掉了。
大屏小屏联合防治,网上网下共同形成视听节目清朗传播空间。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
2017年12月,几大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一方面是主旋律宣传、主题教育,另一方面是网上传播。
现在要思考如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五位一体、四个全面贯穿到我们网络影视节目制作当中,而且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同时把握网络传播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和网络服务中。
同时也要推出一批优秀的网络文艺精品力作,不断增强网民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前面讲的文化自信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文化认同。
意义就在于,网络视听要做主流媒体,或者往主流媒体靠拢,那么它当前最大的政治担当就是和广播电视一样,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也就是说,网络视听必然成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传承者、弘扬者和建构者。
在坚定文化自信,强化价值引领的政策导向下,网络视听行业也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责任担当。
可喜的是,现在越来越多从事网络视听的,或者是在传统广播电视节目当中寻求转型制作大型文化节目和文化传承节目的影视创作人员关心政策,关心主旋律,关心正能量,关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都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这样的理论。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势头。
2018年我们的走向是什么?未来一段时间我们的走向是什么?我觉得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履行好责任担当,而且要落实,只有我们树立了文化自信,或者是为文化自信作出了贡献,才能够为实现文化的繁荣兴盛做出努力,履行我们的使命,奉献我们毕生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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