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忱 程同顺 | 食物主权:全新的政治学概念

作者简介:

徐忱,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程同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食物主权是国际农民组织“国际农民运动”提出的一个概念。它强烈批评新自由主义在农业和食物领域的政策主张,反对全球化和农产品自由贸易,主张公平贸易; 反对跨国公司垄断世界农业的企图,主张保护农民天然的农业权利; 反对妇女在食物体系中的不平等待遇,倡导男女权利平等。食物主权概念也面临很多问题,如理论的清晰度与系统性不足、难以进入国际主流话语体系、尚未得到多数主权国家的政策支持,等等。

一、食物主权概念的提出及丰富

1996 年,“国际农民运动”在墨西哥特拉斯卡拉市举行了第二次大会,正式宣告“国际农民运动”( La Via Campesina) 成立。会议延续了1993 年在比利时蒙斯召开的第一次大会所提出的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宗旨,发表了《特拉斯卡拉宣言》,首次提出了食物主权概念,称“我们决定在自我尊重和尊重地球的基础上、在食物主权的基础上以及在公平贸易的基础上,创建农村经济”。此后,食物主权逐步成为“国际农民运动”始终坚持的主题。2017 年,“国际农民运动”在西班牙巴斯克县召开了第七次大会。目前,已有来自世界70多个国家的186 个组织加入“国际农民运动”,覆盖全球2 亿农民人口。 伴随着组织的不断扩大,“国际农民运动”致力于将食物主权融入各种可能的领域,使其政治特征愈来愈明显。

1.食物主权概念与农业生产、分配领域相结合

2000 年,“国际农民运动”第三次大会在印度班加罗尔召开,发表了《班加罗尔宣言》,指出“食物是文化的重要方面,新自由主义正在毁灭我们的生活和文化。我们不接受饥饿和背井离乡。我们要求食物主权,即生产我们自己食物的权利”。这是食物主权概念与农业生产领域的首次结合,也是“国际农民运动”对食物主权认识的起点。班加罗尔会议还重点提出了土地改革问题,指出农业改革必须与食物主权政策联系在一起,被认为是所有人有权规划农业,以便以丰富、廉价、优质的食物优先满足全国人口所需。因此,食物主权不仅与生产过程相关,还进入和影响到分配领域。

2004 年,“国际农民运动”第四次大会在巴西圣保罗举行。会议发表的《圣保罗宣言》指出,“农民农业( peasant agriculture) 的永久存在是消除贫穷、饥饿、失业和边缘化的根本。我们相信农民农业是食物主权的基石,食物主权是农民农业存在的本质。如果我们无法拥有自己的种子,自决和农民农业都不复存在”。同时,会议呼吁各国政府机构和制定的政策促进农民农业可持续的发展,为进行真正的农业改革、为保护我们的种子和食物主权而斗争。显然,《圣保罗宣言》主要强调的是生产领域的食物主权,尤其是种子问题。

2.食物主权升级为综合性的人权

由于逐渐意识到食物主权这个主题的重要性,“国际农民运动”先后举办过3 次食物主权论坛,即2001 年的古巴哈瓦那论坛、2002年在意大利罗马食物峰会上举办的非政府组织和市民社会组织( NGO/CSO) 主权论坛和2007 年的聂乐内论坛,后者尤为重要。

2007 年,“国际农民运动”在马里的塞林桂市聂乐内( Nyneleni) 村召开了一次有针对性的会议———国际食物主权论坛。论坛发表了《聂乐内宣言》,把食物主权提升到保存、恢复与建设人们生产食物的知识与能力的地位,指出“食物主权是人们享有通过生态和可持续方式生产卫生和文化适宜的食物的权利,以及人们定义自己的食物和农业体系的权利”,提出奋斗目标为共同体、人民、国家和国际实体把食物主权当做基本人权来确认和执行; 发生自然和人为灾害时,食物主权作为一种“保险”可以强化地方重建工作,降低负面影响。他们宣称,“为食物主权而进行的每一次斗争,无论在世界哪个角落,都是我们的斗争”,从而把地方性的食物主权提升到具有世界意义。经过“国际农民运动”的宣传,食物主权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尼泊尔和委内瑞拉等国甚至将其写入宪法,还有一些国家把其纳入立法程序。

3.食物主权概念进入城市和消费领域

国际粮食危机促使食物主权倡议成为群众运动。金融资本在国际粮食市场肆意投机,加之新自由主义全球化食物体系的快速发展,终于在2007—2008 年间引爆了国际粮食危机,这是一次国际粮价居高不下、农民无法摆脱贫困的危机。“国际农民运动”2008年在莫桑比克首都马普托召开第五次大会。此次会议的口号是“马上实现食物主权! 人民的团结和斗争!”此次会议发表的《马普托宣言》把食物主权视为解决危机之道和人民生活的唯一真正选择,并指出食物主权不能仅指望政府,还要把它建立在群众运动、土著人民控制的领土和其他空间。《宣言》强调的是从下到上,尤其是指“下”,即地方是建设食物主权的关键。

2013 年,“国际农民运动”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第六次大会,这次大会使食物主权以正义之名进入了城市与社会。会议期间召开的妇女大会把食物主权视为一项重要的妇女斗争,强调在食物主权中加入性别正义的重要性。会后,《雅加达呼吁》开宗明义地把食物主权与社会正义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呼吁农村、城市组织和社会运动在食物主权和正义的基础上完成社会转型并建设新的社会。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食物主权从此走入了城市,从生产领域走进了消费领域。为巩固食物主权与社会的关系,2015年,“国际农民运动”在突尼斯首都突尼斯市召开了世界社会论坛,把食物主权和气候正义相提并论,指出食物主权是解决食物和气候危机的真正渠道。2017年,“国际农民运动”在西班牙巴斯克县举行第五次妇女大会,提出“女权主义与食物主权结合在一起可以改变世界”的口号。总之,食物主权的主张不断发展变化,内容越来越丰富,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

二、食物主权论的主要观点

1.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

食物主权论者认为,普遍流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体系是全球农民和农村人口不断贫困化的主要原因。他们指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导致土地、水、植物、动物等自然资源不断恶化,因为该政策把这些关键的自然资源置于以全球市场为导向的体系框架内的农产品集中生产、采购和分配系统之中。1996 年的《特拉斯卡拉宣言》首次提出,反对世界银行( WB) 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因为这些结构调整政策以高昂价格榨取很多国家的贫民和农业人口,因此要影响世界贸易组织,促进当前贸易协定的改变,而且国际贸易协定必须全面考虑到农民和小农场主的利益。

食物主权概念反对全球化,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的全球食物体系。菲利普·麦克迈克尔为全球食物体系归纳了三个维度: 第一,公司模式的工业化农业和转基因农业; 第二,与农村文化、生态学和社会平等有关的一系列替代模式; 第三,呈现公司和地缘政治力量平衡的世界经济政治制度背景。他认为这三个维度决定了新自由主义全球食物体系的内容和方向。新自由主义全球食物体系包含一个主要矛盾,即公司模式与比较小型、社群本位模式之间的矛盾。《特拉斯卡拉宣言》明确提出了反对新自由主义以全球市场为导向的政策。此后的历次会议又多次重申该主张,由此可以看到这个问题对食物主权的重要性。斯塔尔和亚当斯把这种反全球化视为地方自治的全球战役,此言正中食物主权论者的初衷。食物主权论者认为,全球化的农业体系是小农场主和农民被迫离开土地的根源,因此食物主权主张在本地生产和销售农产品。

同时,食物主权论要求政策制定、生产、分配和消费的民主化,认为食物是基本人权,这个权利只有在食物主权得到保障的体系内才能实现。食物主权论不仅强调“食物权”( the right to food) ,而且还重视“拒绝暴力”与实现“社会和平”的权利,认为它是食物权与食物保障之间的桥梁。

2.反对自由贸易,主张公平贸易

食物主权论反对自由贸易,主张公平贸易。自由贸易无疑是诱人的,但它内含的不公平制度设计令一些发展中国家饱受其苦。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的绿箱( green box)政策和蓝箱( blue box) 政策为例。前者是指国内扶持政策只要不扭曲贸易便可无限制执行; 后者是指国内扶持政策只能用于生产且止于生产极限,以最低限度控制贸易扭曲。扶持政策最明显、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农产品补贴。麦克迈克尔解释说,多哈回合的进一步贸易自由化政策包括发达国家停止农业补贴以实现外国公司平等国内待遇,但发达国家利用规则将补贴与农产品价格脱钩,使农产品享受绿箱政策,从而有能力继续在国际市场倾销廉价农产品。也就是说,发达国家把本应用于农产品的补贴投向了生态和环保等其他农业相关领域,这样,这些被减掉的补贴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农产品身上。

有人也许会问,既然发达国家可以做,为什么发展中国家不能仿效?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这是因为: 其一,发展中国家财力有限,补贴难以施行; 其二,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发展中国家多以出口为导向,因此如果实行工业化农业政策,资金将多借自世界银行并受其相关政策掣肘。因此,发展中国家一边实行以出口为导向的农业,一边忍受发达国家廉价农产品的倾销,致使农民和小农场主生计困难。拉吉·帕特尔称这些陷入困境的农民和小农场主为“自由贸易巨轮下的碎片”。麦克迈克尔认为,食物主权论把信贷、土地和可行价格的获取重新成为政治问题看得比自由贸易重要,前者通过农民运动的活跃参与,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 而不是与世界贸易组织商定规则。

3.反对跨国公司垄断农业技术的企图

食物主权论反对跨国公司,主张本地生产和消费。2008 年,马普托大会首次把跨国公司列为农民敌对面,称之为“躲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组织身后的敌人”。跨国公司实行工业化生产方式,大量投放农药、化肥,使用转基因种子,利用专利垄断抬高种子价格,采用单一种植方式,追求利润最大化。种子是食物主权论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它被赋予了传统文化、知识、地方性等要素。2013 年,《雅加达呼吁》提出“种子是食物主权的心脏”,指出“现在我们面临的挑战是通过在我们的农场和领土上育种,把我们生存的种子一直交由我们的社群掌握。我们继续打击通过各种形式的专利技术和转基因技术污染的种源对种子的滥用。我们反对转基因种子和大量使用农药的配套技术。我们继续分享种子知识,认为我们的知识、科学、实践作为种子多样性的守护者是适应气候变化的关键”。可见,食物主权论通过反对对种子实行不恰当的专利权保护,实现生态农业和环境保护。当然,最重要的是让中小农场主重新返回土地。

4.倡导妇女的平等权利

食物主权论反对新自由主义对妇女的不平等对待,主张建设一个对妇女没有暴力和歧视的世界。露西·杰罗兹认为,国际食物政策构建生产和再生产的规模化,并通过农村发展和食物援助项目影响食物生产和再生产的材料介入。她用“规模尺度”( scale)来分析人们对饥饿和食物保障的关注点是如何从国家和地区层面的自给自足,转移到了通过个人购买力和投资策略这个旨在通过市场减少贫困的新自由主义议题上来的。她认为,把个人与国际食物体系、国际市场联系起来,加深了食物商品化,这个议题的转变越来越多地将饥饿的责任加诸妇女,这与新自由主义主题的构建是一致的。把妇女的家务劳动视为非生产性的工作是另一种不平等的对待,加重了妇女在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间的不平等。结果是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不仅破坏了社群,而且破坏了作为经济基础的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活动和家庭生活。男女平等或同权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很难找到彻底解决的办法。直到1996 年“国际农民运动”提出食物主权概念,妇女才在各种组织内获得成立特别委员会专门整合妇女问题的机会。妇女们的加入很快给“国际农民运动”带来更多的智慧和力量。1996 年罗马世界食物峰会上,她们将食物主权界定为“农民有权在自己的领土上生产自己的食物”。德马雷指出,鉴于农业政策对妇女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她们无法获得与男性平等生产资源的事实,农村发展只有经由妇女参与才能得以全面实现。2013 年时,妇女问题已经成为“国际农民运动”斗争的核心。《雅加达呼吁》指出: “我们的斗争是为建立一个基于正义、平等、和平的社会。我们要求尊重所有妇女的权利,反对基于种族和民族的资本主义、父权、仇外、同性恋恐惧症和歧视,重申对男女平等的承诺”。

三、食物主权概念面临的挑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1.食物主权概念面临的挑战

第一,自身理论的清晰度和系统性不足。食物主权理论从无到有,走的是一条渐进的道路。它从最初只关心农民和中小农场主权利,到关心妇女平等,再到把食物主权纳入基本人权,逐步从农业问题转向全面的社会问题。随着食物主权概念外延和内涵的扩展,食物满足的初衷已经被各种社会性问题覆盖,如气候、污染、男女平等等很多问题已经远离食物,称其为“食物主权”不如称为“社会主权”更合适。正因为如此,一些政治学家发现给食物主权下个准确定义是件令人头疼的事。虽然食物主权概念的外延宽广和内涵丰富说明它具备巨大的成长潜力,值得人们给予更多的关注,但是由于它是一个新生的概念,存在概念的模糊性和歧义,因此给学者和民众的认识和理解增添了很多障碍。

第二,难以进入国际主流话语体系。食物主权论全面反对在国际上居于主导或霸权地位的新自由主义理论。新自由主义强调农业工业化与大规模农业,倡导全球化与自由贸易,肯定跨国公司的作用,而这些正是当今世界经济体系所奉行的主流价值和政策。在食物主权论看来,新自由主义破坏了传统农业的有益成分,比如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种子多样性,侵犯了农民在自己土地生产自己粮食的权利。也就是说,食物主权论代表的是大多数即将失去耕地的农民和中小农场主,其对立面是新自由主义代表的少数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因此,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经济政策和价值观的前提下,食物主权理论很难获得国际主流话语权。

第三,尚未得到多数主权国家的政策支持。到目前为止,食物主权论只在玻利维亚、尼泊尔、委内瑞拉等少数几个国家被写入了宪法,在另外一些国家被纳入了法律规定,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但是,食物主权与多数国家的相关政策存在矛盾,难以实施。虽然食物主权不是国家的敌人,它在保护地方和农业生产者利益的同时,也保护国家利益,但是从国家角度看,自由贸易和全球化等作为国家的既定政策往往不会轻易给食物主权让路。尽管“国际农民运动”在2008 年已发展成为包括全世界1 /3 的人口和全世界2 /3的食品制造商的强大组织,目的是希望通过弱弱联合来获得来自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但是至少在目前看来收效不大。食物主权在世界各国仍然停留在概念和理论层面,难以成为公共政策落地实施,这大大限制了食物主权论力量的发挥和扩大。

2.食物主权论对中国的启示

首先,它为解决民生和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了新视角。食物主权论对中国学界仍是一种新生的理论,但涉及的具体问题在中国社会并不陌生。食物主权不仅包括食物保障,更包括种子、土地、气候、男女平等、人权等多方面内容,与国家主权概念相比,食物主权概念遍及生产、分配和消费领域,是个具有社会综合性的概念。中国最近十几年来的农村城镇化问题、农村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问题、农产品价格暴跌问题、转基因粮食问题、进口大豆冲击国产大豆问题等无不与食物主权的内容交叉重叠,这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如果在审视这些问题时,多加一个食物主权视角,认真聆听来自底层发出的关于农民、土地和种子等方面的声音,那么国家在相关问题决策时便会多一个维度,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便会多一份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和社会保障问题便会增多一条解决思路。

其次,为加深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拓宽了视野。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问题。尤其是他2014 年4 月15 日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代表了党中央对新时期国家安全问题的全新认识。国家安全不仅包括国家主权安全,还包括食物主权概念所关注的社会性主权的安全。社会性主权的安全含义非常广泛,包括如食品安全、种子安全、耕地安全等诸多问题。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涉及国家安全的社会性主权等非传统安全问题越来越棘手,或许通过对食物主权概念的深入研究,可以找到或发现一条应对国家安全的全新理论路径。总之,对食物主权理论的引入和关注能够帮助我们加深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为建构我国本土食物主权理论提供了启示。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政治学家早已开始关注和研究食物主权,有些学者已经在为自己国家建构食物主权的模型。对现有的食物主权理论予以深入研究,建构属于中国的食物主权理论,或许对我国相关政治理论的发展和开拓具有积极的意义。构建中国的食物主权理论,既可以为国际学术界提供中国的学术智慧,也可以为捍卫中国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贡献力量。食物主权问题由农民和农业而起,对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和农业大国来说,有必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关注。食物主权研究和讨论的不仅仅是食物本身的问题,也不仅仅是食物保障的问题。它所主张的不仅是农民、中小农场主和消费者的权利,而且还涉及所有人的食物权以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主权,与土地、种子、气候、污染、平等、人权和国家安全等密切相关,因此在中国加强食物主权研究具有特殊的意义。

本期编辑:杨杨杨 文章筛选:夸克

文章来源:《国外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首发于“政治学人”公众号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中心观点,最终版权和解释权属于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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