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2月10日消息 今日头条今日发布消息称,根据《互联网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同一主体在同一平台注册公众账号的数量设定合理上限”。今日头条做出以下调整。

  • 个人主体最多注册2个头条号;

  • 组织类主体最多注册5个头条号;

针对部分虚假营销、低俗负面、标题党的头条号,今日头条已经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