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分九品十八级。官员品级由一品到九品,每品都有正、从两级。

如果和现在的官员级别对应起来的话,大致(不是百分百)如下: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约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

从一品:殿阁大学士 、协办大学士、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大约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从二品:巡抚与布政使,大约等同于现在的正省级干部。

正三品: 按察使,大约等同于现在的副省级干部

从四品:知府,大约等同于现在的正厅、正司级干部

正五品:同知,约相当于现在的副厅,副司级干部。

正七品:知县,大约等同于现在的正处级干部

正八品:县丞副处级干部

九品官在清代时期是作为县官的从属官员存在的,类似现在的科级和科员级。

(由于时代不同,级别也不可能完全等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