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行健】:从性质上讲,业力大于神通法力,而心力大于业力。玄学预测属于神通法力的范畴,因缘命运属于业力的范畴,修炼心性属于心力的范畴。使用易经去预测命运,可以非常准确却难以改变命运,因为易经预测属于神通法力,而命运属于业力,神通法力不及业力之大。改变命运需要使用更高层级的心力,以心转物,以心消业,则易取得效果,这就是为什么要修行修心的道理。

一、业报自作,难以超越

因果律,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是铁律,只能从遵循中获得自由,不得随意超越。经载释迦牟尼在成佛后,还曾因过去世的宿业,受“金枪马麦”(被木片伤足,施主忘记供食而屈尊食用马料)等报。

佛神通第一的高足摩诃目犍连和禅宗西天第二十四祖狮子尊者等,尽管已证阿罗汉果,仍因酬偿宿世所欠命债,被人打死、杀死。据载,摩诃目犍连、狮子尊者不是不知宿业果报,而是以神通智慧看清楚了自己的宿业,才主动找上宿世冤家债主,去痛痛快快地接受被打杀之报。

【周天行健】既然佛菩萨大慈大悲,为何不又多又快地赐予众生福报,以使众生早得智慧得以解脱?观音菩萨曾向佛陀请教:诸菩萨有大慈大悲之心,拥有各种无量的财宝,为何世间人还是那么贫穷?佛告诉观音菩萨:这是世间众生自身业力障碍的过失所致。饿鬼自身恶业的业力令其极度饥渴而又找不到水源解渴,即使见到大海而海水亦会变成干枯,海水变枯不是大海的罪过,而是饿鬼自身业障的过失。众生得不到佛菩萨的智慧,不是佛菩萨的过失,而是众生自身业障的过失。

二、业非悉定,其果可渡

宗喀巴《显密修行次第科颂》云:“因果若决定,众生不成佛。”如果业力因果不可转消,则一切众生自无始以来的无量造业,不可能摆脱业力的束缚,只能导致业果相续、生死不休,岂有横渡生死之流、到达涅槃彼岸的可能性?

《大般涅槃经》卷三一佛言:非一切业悉定得果,虽不定得,亦非不得。当知作业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或有重业可得作轻,或有轻业可得作重。

佛典中说,以佛力之大,亦难卒灭定业,但也非绝对不可灭,只不过消灭转移的因缘难具罢了。智顗《法华文句》卷十谓“若其机感厚,定业亦能转”,肯定了依深厚的非常机缘和大感应,可以转消定业。

【周天行健】:从性质上讲,业力大于神通法力,而心力大于业力。玄学预测属于神通法力的范畴,因缘命运属于业力的范畴,修炼心性属于心力的范畴。使用易经去预测命运,可以非常准确却难以改变命运,因为易经预测属于神通法力,而命运属于业力,神通法力不及业力之大。改变命运需要使用更高层级的心力,以心转物,以心消业,则易取得效果,这就是为什么要修行修心的道理。

三、业果相续与业性本空的统一

佛法的俗谛,是指世俗的人格主体自我造业,由此俗我之五蕴相似相续而生的五蕴受报。

佛法的真谛,是指业力、因果既然是缘起法,凭借众缘而生,则当体无常、无我、为空。

《摩诃般若经·四摄品》云:世谛故,分别说有果报,胜义中不可说因缘果报。

佛法中的胜义空,乃是有业报的俗谛与无造业的真谛统一之空。《大般涅槃经》卷十六佛言:有业有报,不见作者,如是空法,名胜义空。偈云: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豁达空,也即恶取空,强调否认因果报应。不相信因果报应,不害怕后世恶报,便失去了行善的理由,容易陷入无恶不作。《永嘉证道歌》云:豁达空,拔因果,莽莽荡荡招殃祸。《地藏十轮经》云:拨无因果,断灭善根。《杂阿含》卷三八第1076经云:不计于后世,无恶而不为。

【周天行健】:正是由于业性本空,因此才能够按照胜义的方法来解决众生在业果相续过程中所导致的罪障,而彻底地解决了业果相续问题,则就有了横渡生死、到达涅槃彼岸的可能。

四、以修道实证解业

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以是义故,有修习道,修习道故,决定重业可使轻受,不定之业非生报受。依靠佛法修道,如实彻了业报真实本性,可转变乃至消灭已造业之恶报。

《永嘉证道歌》言: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即应堕入阿鼻(无间)地狱的极重恶业(五无间业),因心与实相契合,证入无人无我一切皆空的境界,于一刹那间被融化消灭。

按大小乘所说修道阶位,修行者观修实相,当达见道前“四加行位”的第二位“忍位”时,便已转消重业,不堕恶道,继而入见道位以上,便永断恶道之因,再也不会堕入地狱等恶道了。

《优婆塞戒经》说,依佛法修行,只有修到阿那含果(第三果)和阿罗汉果,才能将后世重受的欲界重报,转应在现世提前受报或从轻受报,而不是一修行便可转消业报。

五、依佛法智慧转消罪障

有智之人以智慧力,能令地狱极重之业现世轻受,愚痴之人则令现世轻业地狱重受。龙树在《十住毗婆沙论》中说:具有大智慧大福德者,虽然作了恶,也能“不令堕地狱,现身而轻受”。

依靠佛法的智慧,掌握因果法则,运用“果须众缘”方能出生的因果定律,创造出条件阻碍业果出生。太虚大师在《真现实论》中说:虽佛亦不能超越及改变于因果律,然若了知于因果律,则能创造善业,和集善缘。因不值缘终不生果,故因亦非必能生果。或远其助缘,或别造强因,皆可使此因之果暂不生起,或终不生起。

【周天行健】:依太虚大师所言,创造条件阻碍业果出生的方法有如下几种:和集善缘(集结各种正当有利条件)、远其助缘(若预知了命运中的因果业报,提前规避化解其中的负面因素)、别造强因(广播善行、依法发心、护生放生)。以上种种方法,若预先知命,则会有的放矢,且易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去实施。所以孔子云:“不知命,无以为君子”。知命是为了更好地随缘从命,知机改运。

明朝时栖霞山的云谷禅师对前来问道的袁了凡说:“命由我作,福自己求。诗书所称,的为明训。我教典中说:‘求富贵得富贵,求男女得男女,求长寿得长寿。’夫妄语乃释迦大戒,诸佛菩萨,岂诳语欺人?”他还教袁了凡每天用“功过格”记录自己的功与过,以改善命运。袁了凡照着这样虔诚地做了,结果果然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本来仕途无望的却考中了进士当了官,本来命中无子的却生了儿子,本来只能活53岁的却活到了74岁。

这种改造命运的原理是什么呢?云谷禅师说“汝不见六祖说‘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求在我,不独得道德仁义,亦得功名富贵;内外双得,是求有益于得也。”凭着良心做事,积德修善,不仅可以提升品德修养,还可以求得功名富贵。非常推崇《了凡四训》的曾国藩给他弟弟的家书中说:“祸福由天主之,善恶由人主之。由天主者无可如何,只得听之;由人主者,尽得一分算一分,撑得一日算一日。”曾国藩在其日记上还写道:“自今日起改号涤生。涤者,取涤其旧染之污也;生者,取明袁了凡之言‘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也’。”

六、以心与道合转业

《禅经》中说,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中,水的力量大于地,火的力量大于水,风的力量大于火,比风更为轻巧无形的是心,其力量大于风。然而业力、因果缘起无自性,本性为空,心力虽大,本性亦空,空故可转。

清代彻悟禅师论业随心转之理: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转业,则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则能缚心。唯业所感故,前境来报,皆有一定,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前境来报,皆无一定,以心能转业故。若人正当业能缚心、前境来报一定之时,而忽发广大心,修真实行,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转业,前境来报,定而不定;又心能转业,前境来报不定之时,而大心忽退,实行有亏,则业能缚心,即前境来报,不定而定。

《永嘉证道歌》言:了则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还宿债。“了”,指明了自心佛性,证见空性的本面,其境界相当高深,非轻易可达。若不能“了”,就还得受因果律的制约,偿还宿世所欠之债。

【周天行健】:须明心见性,使心与佛道的实相契合,两者之间的力量进行共振,方可见证心力之不可思议,转消恶业。

七、以忏悔清净业障

已证实相的佛、菩萨,成就了转消众生业报的巨大能力,众生依虔敬信心的净因,通过礼拜、供养、诵经、持咒、念佛、忏悔等修行,仰仗佛菩萨的忏悔灭罪“加持”作强大增上缘,也能转消恶业果报。

小乘佛教主要由忏悔灭罪。《菩提道次第略论》卷三将大乘所说清净业障罪报之法总结为依四种力,其中忏悔为依能破力。佛经中多处讲,内心对所犯过错深自忏悔,决心悔改,具有消灭罪障、转变身心的强大力量。《金光明经》卷二谓“千秋所作极重恶业,若能至心一忏悔者,如是重罪,皆悉消灭。”《大集经》比喻忏悔灭罪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浣,可得鲜净”。

忏悔业障分事忏、理忏。事忏,指对自己所造业的事实坦承过错,表示悔改。理忏,又名“实相忏悔”、“无相忏悔”,即依佛法真理,观业从心起,由自心妄想而生,妄想依缘而生,即生即灭,无实自性,本来是空,如空中风,无所依止。事忏需忏至“见罪净相”,则方为见效。理忏需忏至明心见性,与空性相契,则罪障消除。理忏因与本来空性相契合,故消灭罪障恶业的力量比事忏更大。

皈依佛教受戒以前所造的重大恶业能忏悔而净,皈依后所造的重业难以忏除。

【周天行健】:往昔所造诸恶业,皆因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我在佛前求忏悔。邪来烦恼至,正来烦恼除,邪正俱不用,清净至无余。

八、以礼佛、诵经、观空、持咒、塑画、念号等加持对治业障

多种大乘、密乘经典中都盛说礼拜佛菩萨、读诵大乘经、观空无我、持诵有消罪用的真言密咒、虔敬心塑画佛像、供养佛与佛塔、持念佛菩萨名号等能消业灭罪。众生虔诚、敬仰、忏悔的清净心力,与佛菩萨救众的真实誓愿、历劫修行的功德成就,因缘和合而产生消罪灭障的神力。《菩提道次第略论》卷三将此种力定为对治现行力。

《观普贤行法经》说若昼夜六时礼十方佛,诵大乘经,思胜义甚深空法,“一弹指顷,除却百万亿阿僧祗劫生死之罪”。《金刚经》说诵持该经能转后世重罪为现世受人轻贱的轻报。《观无量寿佛经》说临终者至心称“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一声,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观想佛的形相、净土等也皆灭罪无量。《大悲心陀罗尼经》说供养观世音菩萨并专称其名号,“得无量福,灭无量罪,命终往生阿弥陀佛国”,持诵观音菩萨“大悲咒”一宿满七遍,“除灭身中百千万亿劫生死重罪”,甚至接触到虔诵此咒者身边吹过的风,也“一切重障恶业,并皆灭尽,更不受三恶道报,常生佛前”,然“唯除一事:于咒生疑者”。

九、持戒消业

指严格遵守佛教戒律,谨言慎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菩提道次第略论》卷三将此种力定为遮止力。

【周天行健】:“戒为无上菩提本”,戒律所规定的,正是俭朴束欲的生活原则。《楞严经》云: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名三无漏学。戒定慧是对治无明烦恼的无上法药。

十、皈依、发心去障

指皈依佛法僧三宝,发普度、普利一切众生的“菩提心”,依靠三宝的法力和菩提心的愿力作为殊胜增上缘,自能起到消罪灭障的作用。《菩提道次第略论》卷三将此种力定为依止力。

【周天行健】:学佛之人的四弘誓愿,法门无量誓愿学,烦恼无尽誓愿断,众生无边誓愿度,佛道无上誓愿成。

十一、犯杀盗淫妄之性戒者障碍现生证入菩萨初地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说,若破犯杀、盗、淫、妄的“根本戒”(性戒),虽然可以通过深重忏悔灭罪后,重新受戒,但障碍现生证入菩萨初地。

【周天行健】:《楞严经》云:“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异见成憎,同想成爱。是故阿难。汝虽历劫忆持如来秘密妙严,不如一日修无漏业,远离世间憎爱二苦。”

十二、百丈怀海禅师不昧因果的“野狐禅”公案

中国禅宗门下,流传着一则著名的“野狐禅”公案,讲的便是业报是否可以转消的教理。

禅宗六祖惠能三传弟子百丈怀海禅师,每日上堂,见常有一不认识的老人听他说法,听毕随众僧散去。有一天,众僧散去后,老人独自留下来,百丈乃问:“站在那里还不走的是什么人?”

老人回答:“我于过去迦叶佛出世时,曾住此山为大禅师,有学禅者请教:‘大修行的人还会落于因果(受因果律束缚)吗?’我答:‘不落因果。’因为答错,遭受恶报,堕为野狐,已经五百生,今请大和尚代作一正确答案。”

百丈说:“你只管问。”

老人便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也未?”

百丈答:“不昧因果。”

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说:“我已脱野狐身,住在山后,请求能按葬送亡僧的仪式烧送。”百丈乃命维那师(掌管僧众秩序的僧职)敲钟吕集僧众,斋饭后率领大家去后山葬送亡僧,果然在后山发现一只死狐狸。

迦叶佛(释迦牟尼以前出世的佛)时的一位大禅师,因为答徒众所问,一字之差,竟然落得个五百生堕为野狐的下场。所以,因果律,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是铁律,只能从遵循中获得自由,不得随意超越。老人说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笼统肯定了因果律可超越,忽略了可转消宿业的条件,未能将真俗二者统一,堕于恶取空见,会起到使人纵心放任、不勤修行的负面教化作用,因此堕于畜生道,受痴暗无智之报。“不昧因果”与“不落因果”,虽一字之差,但“昧”字肯定了世俗中因果铁律不可超越,只能如实认识明了前因后果及因果本空的性质,正如大珠慧海禅师所说:现前心通,前后生事犹如对见。

业由心造、转消有道:如何消除宿世的恶业罪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