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今后台湾人士参与大陆电影电视剧的数量,两岸主创人员比例、投资比例将不受限制,大陆引进台湾电影电视剧也不再做数量限制。
来源:新浪娱乐、中评社、传媒大眼综合整理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中的18-20条规定原文
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共31条具体措施,向台湾同胞提供了大陆各方面的发展机遇。其中,第18、19、20条规定涉及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大大放宽了台湾人士参与大陆广播电影电视的权限。具体说来,今后台湾人士参与大陆电影电视剧的数量,两岸主创人员比例、投资比例将不受限制,大陆引进台湾电影电视剧也不再做数量限制。
《若干措施》中的18-20条规定原文如下:
18 台湾人士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
19 大陆电影发行机构、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台湾生产的电影、电视剧不做数量限制。
20 放宽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两岸电影合拍立项申报费用;缩短两岸电视剧合拍立项阶段故事梗概的审批时限。
针对此项新规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间的台湾资深电影制片人、发行人黄茂昌认为,18、19两条其实以前就在实行,比如杨佑宁、陈正道、彭于晏等,都在大陆有了很好的发展;而第20条确实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改变:
“从制片人的角度来说,以前达到合拍立项的标准其实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有时候不得不硬搭一些奇怪的角色或场景进去。任何放宽对我们创意的发挥都有极大的帮助。”
黄茂昌还指出,以前大陆进口台湾电影在数量上其实没有限制,但为什么大家还是倾向于拍合拍片呢?因为合拍片可以自主选择一个较为合适的档期,而进口电影的档期是由官方调配的。如今合拍片门槛降低,对于很多制作规模不是很大的文艺片来说,等于是多了很多市场空间和机会。
关于两岸地区的电影合作,在最早实行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4年7月6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1号)中有这样几条规定:
“中外合作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的冲印及后期制作,应在中国境内完成。因特殊需要在境外完成的,应报广电总局批准。” “联合摄制中需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应当报广电总局批准,且外方主要演员比例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倒数第二条则明确写道:“本规定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电影制片者在境内合作摄制电影。”也就是说,相比中外合拍片,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并无特别优势。
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电影合作管理,后来又颁发了一个新的文件,是2013年的《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其中规定:
“台湾影片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统一进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台湾影片的进口业务。”“进口供公映的台湾影片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根据《电影管理条例》进行审查,取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凡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台湾影片,作为进口影片在大陆发行,不受进口影片配额限制。”
虽然2013年的新文件明确规定了台湾进口片不受配额限制,让主创和演员的选择更有弹性,也取消了60万元的申报费用,但依然对故事情节和双方主创有严格限制:“主演中大陆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故事情节要与两岸有关。”
直到今天的《若干措施》,两岸影视剧的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的限制才第一次完全放开。
黄茂昌透露,之前这些规定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其实也有商谈的空间,但既然有具体的指导原则在,还是会对双方有所限制。“毕竟合拍就是人与人的合作,诸多的限制就会让两方有所顾忌,开放就是促成更多的探索于合作。”
今日实施的《若干措施》令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影视合作达到空前开放的程度,定将在今后为两岸电影人提供更多合拍交流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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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综艺节目或戏剧基本上都已经走到死胡同》
来源:中评社
当前,越来越多台湾艺人往大陆发展,今年台湾演艺圈大咖艺人几乎都参加大陆卫视的跨年活动,久未合体的S.H.E选在浙江卫视表演,费玉清与王力宏在东方卫视,而金曲歌王李宗盛、周华健、张信哲是江苏卫视主力,蔡依林、罗志祥和张惠妹则在湖南卫视跨年。
中国文化大学广告系主任钮则勋在接受中评社采访时表示,台湾综艺节目或戏剧基本上都已经走到死胡同,看不到前景,大家为了争那个零点几的收视率杀得你死我活,但是市场太小,大家也不愿意花比较多的成本去做大制作,因为他们会觉得没办法回收,所以大家纷纷抢进大陆。
大陆古装剧席卷台湾戏剧市场,也可凸显两岸影视差异,包括花千古、武媚娘、琅琊榜、楚乔传等,多个台湾热播的古装剧都来自大陆,有些台湾艺人在台湾不是特别有名,在大陆拍片后剧红人红,才从大陆红回台湾。
钮则勋说,台湾在影视这块基本上没有竞争力,大陆不论历史古装或武侠小说改变的古装剧,在场景、布局、结构安排都非常细腻,而那种场景、大制作成本、角色安排台湾基本上不可能做到。
钮则勋举例以武侠小说改编来说,去年2、3月间大陆改编自武侠小说的《射雕英雄传》拍摄手法和武打场景,都已经跳脱五毛3D动画(五毛比喻低成本制作),不仅武打动作都真打,动画也是高层次制作,古装剧在大陆兴起后,台湾和香港都没有能力去拍。
至于台湾偶像剧,钮则勋表示,以前在04、05年间还有拼搏机会,比如像流星花园,大陆也有很多观众会看,但现在来说,台湾偶像剧只有偶尔有佳作,比如说我可能不会爱你、犀利人妻,基本上大陆时代剧整个也都追上来。就戏剧这块,在台湾拍戏、拍电影都看不到未来性。
钮则勋提到,台湾最贵一集新台币几十万的制作费,和大陆动辄几千万的制作费根本没办法比。在台湾演艺圈基本上没搞头,所以大家纷纷强进大陆,台湾艺人早去的才有优势,虽然现在还是很多人去,但就没办法冲到一线大腕,像台湾艺人霍建华也在大陆经营很久成为一哥,就是先抢先赢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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