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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镇雄县森林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张洪波、胡晓摊上事儿了,他们在处警时被事主举报,所幸执法记录仪清楚记录了执法过程,证明他们不存在过错,还了他们一个清白。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8年2月23日杨某先一封举报信将县森林公安局刑侦中队举报到县纪委,称其到县森林公安局刑侦中队反映问题,民警不作为,不受理其反映事项,还当面撕毁其控告状。举报信转到县林业局后,县林业局党组明确表示,如果民警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将绝不护短,严肃处理。

县林业局人事监察股纪检监察干部迅速开展调查工作。针对杨某先举报称“森林公安局不予受理,还当场撕毁反映人控告状”一事,调看当时处警民警接警时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执法记录仪30分钟的录音录像清清楚楚还原了真相:民警在接待信访人时全程语言文明、态度温和、执法规范。被请到现场的杨某先看完视频后自知理亏,当场向民警致歉,并表示再也不无理取闹了。

摊上事儿的张洪波、胡晓感慨万千:“高科技装备为警务工作带来新变化,执法记录仪不仅有效监督民警规范执法,而且还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云南省镇雄县森林公安局强化源头执法管理,大力推进现场执法记录仪的推广使用,让“出警必携带、处警必使用”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在民警执法工作中,现场执法记录仪成为集“取证仪、监督眼、维权伞”三位于一体的执法利器,镇雄县局通过强化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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