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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工程〔2018〕81号

市建委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建设工程

全面复工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万双服促发展”和“20项民心工程”大会精神,提振士气、扎实苦干,发扬城建精神,提速城建经济,经市政府同意,对今年全市建设项目复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工时间和范围:2018年3月16日开始,全市在施建设项目要全面复工

二、各项目建设、施工及相关参建单位要充分抓住当前施工的有利时机,提前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在劳动力、机械设备、物资材料、资金安排等方面提供保障,为复工创造条件。

三、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科学组织好复工的检查工作,以工程现场安全为底线,为工程复工做好服务。

四、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强化施工期间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

五、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转作风、强服务,大力支持项目复工,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发展做出贡献。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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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伊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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