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是清政府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成立于1862年。从咸丰至光绪,历经40载,后根据《辛丑条约》改为外务部。

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认为同外国的关系仅是“理藩而已,无所谓外交也”。俄国使臣来华由理藩院接待,其他各国则由礼部接待。鸦片战争后,由两广总督专办与欧美国家的交涉,特加钦差大臣头衔,称“五口通商大臣”。

《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相继签订后,各国在华设使馆、驻使节。他们为控制清政府,不愿意以“蛮夷”的身份同带有封建社会衙门习气的清政府理藩院打交道,同时认为地方总督无权处理涉外事务,多次要求建立专门机构。在恭亲王奕訢等人的奏请下,由咸丰批准,于同治元年成立了总理衙门,接管礼部和理藩院所执掌的对外事务。

总理衙门由王大臣或军机大臣兼领,并仿军机处体例,设大臣、章京两级职官。衙门初设时,任命共同上奏的恭亲王奕訢、 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为大臣,此后人数略有增加,从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等。爱新觉罗·奕訢是道光的第六子,《北京条约》就是由他全权负责签订的,他在总理衙门任职长达28年之久。

总理衙门主要负责外交事务的执行而非决策,决策的权力主要掌握于皇帝以及军机大臣决定。咸丰帝驾崩后,奕訢与两宫太后联合发动辛酉政变,成功夺取了政权,总理衙门事务的真正决策者便成了慈禧太后。

早期的总理衙门在奕訢的领导下,在外交事务的处理上有较多的发挥,包括接见西方使团、《天津条约》修约,以及海关事务等等。但1870年代以后,恭亲王的权力因慈禧的排挤而下降,加上李鸿章就任总理衙门下设的北洋通商大臣,许多外交事务逐渐由北京的总理衙门转往天津,李鸿章的天津衙门成为了事实上的外交部。

总理衙门旧址位于北京市东堂子胡同49号,由清大学士赛尚阿的宅邸改建而成。总理衙门的东半部为京师同文馆,西半部为各部院大臣与各国使节进行外交活动的场所。“同文”即通识各国语文,“馆”也就是今天的“学院”,京师同文馆是当时的国立外国语学院,也是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前身之一。

1901年,在清末新政中,正式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民国初年,又改称外交部。外交部如今在中国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总体外交方针和国家外交政策,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代表国家处理双边和多边外交事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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