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村房屋的确权工作计划在2018年年底就要结束,在确权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多农村房屋按照规定来说,是“非法”的,是不能予以确权的,例如一户多宅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建房的、建房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等等。不仅不能确权,可能还面临被拆除的下场。但是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不能一刀切的全部不予确权。因此国家做了一些变通,以下这四类“违章建筑”,不用拆除了。
第一类:虽然一户有多家宅基地,违反一户一宅原则,但是这多个宅基地面积加起来也没有超出当地宅基地应批准的面积的,可以确权,地上房屋也不用拆除了。
第二类:通过合法的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不需要拆除。但是有一个例外情况,就是父母都去世了,子女都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这样的房子虽说不会拆除,但是也不能随意修建、加盖,等房子自然老化、消亡之后,宅基地就由村集体收回。
第三类:通过合法手段得来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拆除,可以确权。例如本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互换等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拆除。但是如果超过本集体的范围,从外村的村民手中买来的房屋因这一买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也是无法确权的。
第四类: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章建筑”,也就是现在看来,不符合政策,但是修建当时是符合政策的,就不用拆除。
另外除了上述这个好消息,还有一大福利。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以下这四类人可以提前申报危房改造了,一旦申报成功,就意味着国家免费给这四类人修房子。
第一类:农村的低保户
第二类: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第三: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
第四:家庭成员伤残或者重度伤残,没有收入来源
要注意的是以上四类人想要申领危房改造,他们居住的房子必须要先被认定为危房才可以,这个认定由当地的村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要尽早确认自己居住的是危房,并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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