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东笋“9·21”杀人案一审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3月19日上午,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右江区东笋“9·21” 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方文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文存无视国家法律,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文存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方文存归案后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自愿认罪,但其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情节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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