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济南槐荫区顺祥路上,市民吴先生没有把车停在车位上,等他办完事出来时发现,自己车上被贴了一张绿单子,单子盖的不是交警的章,而是槐荫区停车管理办公室红色公章。这并不是一张交警开具的违法告知单,那么这张单据是谁贴的,被贴单子会被处罚吗?
“这是停车提示单,是停车办统一配发给停车秩序督导员的。”槐荫交警大队交通科副科长刘朝辉说,这张停车提示单是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停车督导员开具,在开具停车提醒单据时,会根据交警前期培训的要求,对涉嫌违停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上传至交警的共享平台。之后,经过交警严格审核,确实存在违停事实的车辆,会被录入交警的违法记录信息系统。据悉,为畅通消防紧急通道,保障背街小巷道路进出顺畅,自去年5月开始,根据济南市的统一部署,交警管理主次干道停车秩序,各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支路的停车秩序。此后,济南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派出相关人员每天负责维护辖区内支路、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内行车道路的车辆停放情况。经过交警培训的工作人员,按要求着反光背心、佩戴停车督导员工作牌,在辖区内背街小巷遇未按照施划泊位随意停放的车辆,可进行拍照取证,并开具停车提示单。
“停车督导员督导违停的行为属于违停举报行为,他们的举报情况都需经过交警部门的审验。”刘朝辉说。据悉,为了保障交通参与者的路权,切实治理违停,目前,济南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现场的,即交警在主次干道上对违停行为现场开具罚单,停车督导人员对在支路及背街小巷违停行为开具的停车告知单;一类是非现场的,即交警部门通过固定或移动电警设备对违停行为的抓拍,以及热心市民通过济南交警公众参与平台随手拍进行的相关举报。据介绍,停车秩序督导员举报上传的车辆,被交警调查后确认为确实属于违停的大于有七成。以槐荫区为例,自去年5月违停管理新政以来,停车秩序督导员共举报上传2.2万起乱停车行为,其中交警部门经过审核通过上传到交警执法平台的有1.6万起。除了经过专门培训的停车秩序督导员之外,普通市民也可以举报违法停车。举报渠道既可以通过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也可以通过泉城行+客户端。
(首席记者 :吴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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