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无意间在朋友圈内看到,一个在做房产销售的朋友发的朋友圈每天更新的都是有关他们公司房产开发活动的消息,一天刷了6遍,就评价开玩笑答他挺有集体荣誉感团队协作精神的,结果他私下回我,说是自己也很无奈公司开会一再要求每天定量转发朋友圈是工作任务的一部分,跟每个人的业绩考核挂钩,月末会作为考核指标一项内容,搞的自己在朋友圈也挺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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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营销时代的到来,新型企业及传统企业80、90后新鲜血液的融入,网络互动关注思想的带入,给企业在营销思路的拓展上提供了更多的宣传渠道,微博、微信、视频直播、小视频的广泛运用都给企业带来了很大宣传效益收入。
其实像这样的公司在现在的职场圈还是挺常见的,营销策划部一键群发给员工让大家转发也是常有的事,不涉及宣传资金也能提高宣传传播率。但当员工的朋友圈沦为企业的营销圈,这让员工们情何以堪啊!
公司在传统的工作联络方式发邮件方面也有所调整,改为建立企业QQ群、微信群等沟通方式,这也就变相慢慢渗入到了员工的私人圈内,企业在宣传时为了更大范围看到宣传效果,必要时员工的私人资源也是需要拿出来共享的。那么问题来了企业的宣传要员工配合,转发给每个员工让其在转发自己的朋友圈的做法到底又是不是作为公司的一员应尽的义务呢?
甚至还有的企业强制将发朋友圈为公司宣传作为公司的一项管理制度来执行,强扭的瓜能甜吗,这样的宣传真的有展现率吗,更会增加员工本能反抗。即使有这样的制度员工未能去执行转发,企业又能否管得着员工在朋友圈发什么呢?比如你让我发我只设置公司人员可见就失去了宣传本身的意义了。
企业基于自身管理的需要而对员工微信或朋友圈使用作出的限制,从劳动法角度来看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
这样的操作肯定是不会被法律和员工所接受的,那么如何才能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多的实现用人单位的管理目的呢?
如果采用强制压迫的手段去达到管理目的肯定会适得其反,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深思管理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了。
所以我是不赞成企业用强制的方式让员工发朋友圈为其宣传的。
用人单位在施行用工管理权的同时,应当兼顾员工的权利。
因此,在员工关系处理的过程中,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转换思路,学会换位思考,实现员工关系和谐发展。要尊重员工参与的自愿原则,不参与不强制处罚,对于那些主动转发积极的员工设置专门的能动奖金采用鼓励政策,这样既达到了公司的宣传目的,也能极大的提升员工团队的凝聚力。
员工的朋友圈成了
宣传企业产品的一种方式
你的公司有要求将公司宣传项目发朋友圈吗?欢迎分享评论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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