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君
昨天,朋友圈几乎被军人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上涨的消息刷屏了。
消息称,符合条件的已婚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并且夫妻分居费补助标准由原先的300元/月,上调至每月1000元,具体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
消息一出,不少士官认为是“对士官来说是一重大利好消息”。同时,也有战友反映,作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士官,在基层从来没有享受过夫妻分居生活费。
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士官分居费从2013年开始就有了,但是相对来说对士官对象享受分居费的条件比较苛刻,达不到随军条件的两地分居士官,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在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的四级军士长,在海军、总装或战略导弹部队服役并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上士以上士官,以及在空勤、核潜艇岗位上服役的士官,才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该项通知为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下发的《关于调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制度的通知》,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也是新政出台之前的现行政策,分居费的补助标准为300元/月,随当月工资发放。
在基层部队,虽然已婚士官不少,但符合随军条件的士官及符合上述特殊岗位、兵龄条件的士官并不多,士官享受到的群体少,所以给不少士官战友造成“士官从不发放分居费的误解”。
从消息透露来看,此次调整看似是将“士官纳入享受分居费对象”,实际变化为将“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士官(含前文指出的3类士官)和文职人员”调整为“已婚的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这对于已婚士官来说,不再论服役兵种岗位及兵龄资历,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到每月1000元的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不过,目前大多基层部队还尚未接到关于新调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的相关通知。在此,军路君表示关注,有最新详情会及时与大家分享,感谢关注与支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