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雨,今年28岁,我和男友是大学同学,从大一开始我们就在一起了,如今已经交往七年了。由于毕业之后为了工作,我们就没有结婚。不过最近家里人看我们年龄都大了,就催着我们赶快结婚。和男友商量如今事业工作也都稳定了,也是时候结婚了。

于是我便跟男友回他家商量结婚的事,还没说什么,婆婆就发话说,结婚不得有房啊,你们先去看房吧,看好了钱我们出。我当时心里对这个准婆婆很是仰慕,觉得婆婆办事这么雷厉风行。不久后我们就看好了一套一百多万的房子。

之后我就和男友去他家和他父母商量婚事,说了房子的情况后,公婆两人表示没有意见,说一会就给我们拿钱,让我两抽空去把首付付了。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可是没一会,婆婆问我,房子上只写男友的名字介不介意。我当时一听,原来是不打算加上我的名字啊。于是我反问了婆婆一个问题,我说:婚后房贷是我和男友还,还是您和叔叔后续还呢?婆婆斩钉截铁的说你们两还,我们老了,没那个能力了。

我接着说那房子既然是男友一个人的,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婚后房贷男友一个人还就行了。我两结婚后赚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子是婚前男友一个人的财产,你觉得让我拿夫妻共同财产去还他的私有财产合适吗?

婆婆听后无言以对,良久才说,怎么写你两看着办吧,我没意见。大家觉得我做的怎么样?你认为两人结婚房子应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