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起源是这样的:狗主人吴某的小狗被小区门卫收留,后辗转到何某处,小狗主人吴某得知后,便找何某进行交涉,前后协商了半个月,但何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狗。后吴某在何某所住楼下发现小狗,经抢救无效死亡,动物医生推断该狗为高处坠下伤亡,该事件在网上引起激烈讨论。道德和法律的讨论又一次在网络上展开。

现在也出后续处理结果:捡狗一方的当事女子何某某因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27日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狗主人吴某某等4人因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

就这件事,总是有些人有不一样的看法。其中,新与成商学院的徐老师认为:网络是把双刃剑,看持剑之人的性情,运用得当,可以帮助他人,提升自己,但若是不注意,伤人伤己,其中狗主人丢狗后,狗主人吴某某在微博上给李某发来私信求转发,当时并没有同意。但是一段时间后,吴某某再次拜托我转发。李某出于好心就发布了一条微博,其中就包含了何某某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没想到好心办坏事,触犯了法律,现处理被拘留7日惩罚。

热心是好事,但需要理智,如果没有理清思维,是很难决策对错的,到时候又会出现不可预料的事。对于街道事件纠纷小化大,是真的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