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里,

关于即墨区的新规划频频问世,

首先是,

即墨中心城区主城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片区|国际商贸城片区

三大片区控规调整。

其次,

即墨城区纵贯线华山二路南通工程规划方案正式问世,

不仅如此,

即墨这些片区今年将启动拆迁改造,

拆迁补偿标准全出炉!

官方公布:

即墨中心城区主城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公示、 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片区控规调整公示 中心城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控规调整批前公示。

1即墨区中心城区主城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批前公示

【项目区位】

项目西侧紧邻省道烟青公路,周边有青新高速和青龙高速,市域轨道7号线正在建设中,北侧紧靠珠江二路。北至珠江二路,南至即墨与城阳区界,东至青石路延长线(登程马术俱乐部西侧),西至规划烟青路西侧绿化带边界。总用地面积为64.79公顷。

【现状概况】

现状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现状工业企业类型以初级加工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主,技术要求不高,产品附加值低。

【原控规概况】

己批控规规划用地以一类工业用地和工业研发用地为主,总用地面积为62.4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57万平方米,平均毛容积率约为0.9。

土地利用现状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和调整后中小学用地分析图

功能定位:

以商业商务、花园社区为核心功能,规划健康活力功能轴线,形成小学、幼儿园、商业街区、精品社区、社区服务、公园绿地等功能区,打造即墨南大门的门户形象,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启动器作用,营造环境优美的生态新城区。

规划结构:

形成“一轴-双纵-多区”的规划结构。

“一轴”是指沿环秀三路形成的中部景观廊道,联动区域活力,引领健康生活;

“双纵”是指沿烟青东路和城南路形成的两条服务轴,打造国际化南门商都、多样化生态绿廊;

“多区”是指一个商业商务综合区和六个花园社区。

调整控规指标

调整控规以商业商务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为主,总用地面积为6479公顷,总开发量控制在112-115万平方米,平均毛容积率约为1.7-1.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为78.8万平方米,商业商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筑面积约为36.2万平方米,商住比约为3:7。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具体规划方案人口要求进行配置。

周边解决初中配置问题

按照规划人口20万人,需增加初中15班。本规划所需初中采取区域平衡的方式由规划区域外解决。规划区北侧HXO40441地块原控规规划为30班小学,其地块面积同时满足调整为45班九年一贯制的要求。规划将其调整为45班九年一贯制,增加15班初中,满足本规划去所需配建要求。

2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片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批前公示

【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东至青龙高速,南至墨水河、留村河,西至烟青一级路,北至青威路、潍蓝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80.25公顷。

【地块调整】

本次调整共涉及8个地块的用地布局调整,9个地块的指标调整,详细调整说明如下:

1、对JKQ010106、JKQ010107、JKQ010108、JKQ030507、JKQ030515、JKQ030516、JKWO30517、JKQ030518地块的用地布局和地块边界进行优化;

2、JKQ050208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开发强度与原规划保持一致;JKQ020407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商住用地(RB);

3、提高JKQ020404、JKQ020407、JKQ020710、JKQ020711、JKQ030205、JKQ030210、JKQ030523地块的开发强度,降低JKQ020805地块的开发强度。

【设施调整】

根据地块调整,规划总人口减少约0.15万人,原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模已满足要求,本次调整不涉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调整。

3中心城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批前公示

【规划范围】

即墨国际商贸城局部地块调整范围东至嵩山二路、华山一路,南至九江路、蓝警路,西至华东路,北至青威路,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2793.45公顷。

【地块调整】

本次为促进项目落地需要调整地块共21个,详细调整说明如下:

1、对SMCO40202、SMCO40214地块进行布局优化,其中SMCO402地块分割成SMCO402、SMCO40221两个地块,以适应最新的发展需求和更高的发展定位,开发强度与原规划保;

2、将SMCO10208、SMCO20139、SMCO30106、SMCO30107、SMCO30116、SMCO30117、SMCO40130、SMCO40143、SMCO40204、SMCO40208、SMCO40229、SMCO40306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促进项目集约建设,实现土地价值最优化。降低SMCO40306地块的开发强度,其他地块的开发强度与原规划保持一致;

3、将SMCO40215、SMCO40218、SMCO40312、SMCO40214、SMCO40214、SMCO40216、SMCO40219地块的开发强度略有提升,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设施调整】

根据地块调整,青新高速以北区域规划人口由17.26万人增加至19.15万人,增加1.

89万人,经过测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调整如下:

1、新增幼儿园3处,分别位于SMC030118、SMCO40126、SMC040223地块,共计27班;

2、新增36班小学1处,位于SMC040206地块;

3、新增社区服务中心3处,分别位于SMC0A0125、SMC04022、SMC040321地块;调整SMCO40216地块至长江一路与萃英路交又口西北侧;

4、减少热力站1处,位于SMC010208;新增热力站6处,为新增居住小区配建。

好消息!

即墨区华山二路南通工程规划方案公示

即墨规划局近日还发布了华山二路(湘江三路至长江二路)南通工程规划方案公示,全长1058米,为周边居住区带来极大利好!

根据规划,华山二路(湘江三路至长江二路)南通工程长度约为1058米,红线宽度40米,横断面为5.5m(绿化带)+3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绿篱分隔带)+15m(车行道)+1.5m(绿篱分隔

带)+2.5m(非机动车道)+3(人行道)+5.5m(绿化带)。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华山二路是即墨区中心的一条纵向主干道,此次南通顺利联通湘江三路至长江二路段,对周边居住区无疑是重大利好。周边新房,如在售的保利堂颂,精装小高层均价在13500元/㎡左右。

另外

即墨这些地方要拆迁! 旧城区范围社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也发布啦!

据权威消息,

即墨城区东部片区,

古城以东已经列入拆迁范围

该区域属于潮海街道,

拆迁范围:西起东关街,东至204国道,

北到蓝鳌路、南至墨水河北岸。

涉及7个村庄1个居委会,

一共是4032户居民,拆迁面积大约1200亩。

从潮海街道了解到,

即墨东关片区拆迁时间大概是18年上半年。

还有这这这……

都要拆

01

经环秀街道办事处落实,营流路的修建涉及孙家官庄村全部村民拆迁。

02

经通济新经济区管委落实,西流峰村已列入2018年全国棚户区改造计划。

03

经一汽-大众(青岛)华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指挥部落实,一汽大众对面小区预计于三月底回迁。

04

经通济新经济区管委落实,通济新经济区将打造“奥园”体育小镇,目前正处于规划设计阶段,涉及到的阎家岭、姜戈庄、朱家泊子和楼子疃四个村庄将逐步进行拆迁,具体时间将根据规划进行。

05

2018即墨棚户区改造计划

最后,小编还了解到,

西九村计划列入2019年拆迁计划,

待市批复后按有关计划组织实施。

安置补偿政策,必须好好了解!

3月31日,即墨区发布了最新的旧城区范围社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分一、二两部分,以下为政策全文:

即墨区旧城区范围社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一)

 一、安置补偿依据

《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旧城区社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7]17号)

 二、房屋性质认定

1.住宅房屋。房地权属证件载明为住宅的。

2.非住宅房屋。房地权属证件载明为非住宅的。

3.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房地权属证件载明为住宅,全部或部分房屋实际作为非住宅使用,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且相关证件注明的营业地址与房屋地址一致的。

4.其他。无房地权属证件和用途不清的房屋,由所在街道组织村庄会同相关机构进行调查认定,确定补偿意见。

三、应补偿面积认定

1.带院住宅。选择房屋补偿的,以房地权属证件载明的或经确认的土地使用面积作为应补偿面积,第二层及以上合法建筑面积计入应补偿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以房地权属证件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作为应补偿面积,院落用地另行给予补助费。

2.多层楼房住宅。选择房屋补偿或货币补偿方式的,均以房地权属证件载明的或经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作为应补偿面积。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该公摊面积不计入计算临时过渡费的面积)。

3.商业及服务类,工业、仓储类及其他非住宅房屋。按照房地权属证件载明的或经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作为应补偿面积。

4.带院住宅应补偿面积或多层楼房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以及房屋建筑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参照《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安置补偿

安置房屋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另行支付经营性补助费。

1.选择房屋补偿的,以确认的住宅或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应补偿面积给予等面积补偿。

2.选择货币补偿的

(1)住宅房屋,以确认的应补偿面积,按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计算补偿金。院落用地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级别,按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给予补助费,其他附属物、构筑物等不再评估,按院落用地面积以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费。

(2)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以确认的应补偿面积,按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计算补偿金。被搬迁人的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权属占地面积的,对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评估补偿,其他合法附属物、构筑物等另行评估给予补偿。(住宅与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由取得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的选定参照青岛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3.工业、仓储类及其他非住宅房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评估补偿。

即墨区旧城区范围社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二)

一、安置补偿依据

《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旧城区社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7]17号)

二、相关补助费

1、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选择房屋补偿的每户3000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1500元。

(2)临时过渡费选择房屋补偿的,以协议约定的临时过渡期限(高层安置楼房不超过36个月)及确认的应补偿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计发,因搬迁人原因延长过渡期限的,根据确认的应补偿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发逾期临时过渡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以确认的应补偿面积,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带院住宅应补偿面积或多层楼房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增加的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其临时过渡费按45平方米计发。

(3)经营性补助费。沿路(街)底层或与底层共为一户的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以确认的被搬迁房屋作为非住宅使用的经营面积,按照办理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起始时间分别计算,一次性计发10个月:1年以内的(含1年)每平方米10元,2-3年的(含3年)每平方米20元,3年以上的每平方米30元。其他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费按照住宅房屋标准计发。沿市政道路的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其他补助事宜,参照已启动实施的改造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2、非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以确认的经营面积,按每平方米20元计发。

(2)经营性补助费选择房屋补偿的,以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及确认的经营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因搬迁人原因延长过渡期限的,以确认的经营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计发逾期经营性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以确认的经营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信息来源:即墨规划局|青岛新闻网|锐理等

编辑:广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