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古代的刑罚,人们自然会想到古代苦刑,像凌迟斩首,腰斩,剥皮等等。但今天要说的这一种刑罚不流血也不受伤,残忍程度却不亚于这些酷刑,据说主要是用来惩罚女囚犯的,这种刑罚就是笑刑。

这看起来是一种“温柔”的刑罚,但同样还是要使受刑者受到身心的双重折磨。

笑刑最初是由欧洲发明的一种酷刑,产生于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期间。其执行过程就是将女犯人或战俘的手脚牢牢捆住,把人的脚浸泡在盐溶液,让羊舔舐他的脚。作用部位不仅仅是脚掌,还包括腋窝、颈部、躯干、膝盖、腹部、肋骨、肚脐。舔完后旁边的行刑者就立马又涂满,如此反复,整个过程使受刑者奇痒难忍,无法克制,最终会因为狂笑致缺氧窒息而死亡。

笑刑开始时,一般人都会忍得住痒而不笑,大部分人在5分钟后就忍不住了,开始大笑,逼供的话能挺过半小时的也很少,大部分半小时左右就会招供,如果是惩罚的话就会大笑直至窒息而死

在我国历史上,笑刑在汉朝就已经出现了,受刑者通常是贵族,因为这种刑罚不会在身体留下痕迹,并且比较容易快速恢复。

笑刑的科学原理是:人如果持续狂笑,肺里的空气就会越来越少,慢慢地就会因为空气不足而失去呼吸能力,最终造成极度缺氧窒息,小命也就没有了,所以这种刑罚短时间内并不会造成致命伤害,只有持续数个小时才会有生命危险,在此期间犯人会不断地大笑和求饶,场面十分凄惨。

这样一说,笑刑也确实挺残酷的,笑一两分钟可能觉得挺爽,但要笑一两个小时,可不得要人命嘛。但问题来了,如果接受这种酷刑的人,身上没有“痒痒肉”,恐怕就没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