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获得教育部批复。取消文理分科,在合格性考试的基础上进行“6选3”模式的等级性考试,英语一年两考取较高分计入高考总分,取消全部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减少录取批次······2016年以来,本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教育公平、探索科学选才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一系列“教—考—招”链条式改革措施,在探索中取得了考生和院校“双满意”,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得到正式批复。
顶层设计慎之又慎
2014年9月,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标志,中国吹响了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的号角。上海、浙江率先启动新高考综合改革。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成为第二批试点省市,于2017年全面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天津已进入了新高考时代。
招考改革关乎民生大计,顶层设计必须慎之又慎。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多项程序,历时近一年,制定完成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大九小”十个方案及配套文件。“一大”是《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各方面做了整体设计,已于2016年4月通过政府发布会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布。“九小”分别是《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天津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天津市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5个招考环节配套文件,以及《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天津市普通高中选课与走班指导意见》《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等4个高中教育教学环节配套文件,目前这些文件已全部面向社会公布。
随着今年4月各在津招生高校公布本校2020年在津招生专业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我市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吸取借鉴首批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成功经验做法,进一步出台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完善配套措施。
从“考三天”到“看三年”
此次高考改革亮点之一是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模式。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科设置、全科开考,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高中阶段的14门必修课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减轻不必要的课业性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兼顾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根据高考改革方案,统一高考科目削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其中英语有两次考试机会。此外根据学生特长和兴趣,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任选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同志介绍说,“此次高考综合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从以前的‘考三天’变为了‘看三年’,兼顾全面发展与自主选择,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科学选才。”
考试的变化带来的是教育模式的变化。在“3+3”模式下,本市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不同的科目组合。上课不再是固定教室,“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走班选课”渐渐成为常态,有的学校开始探索一学生一课表。
“2017年正式启动英语一年两考,全市共有1600余人只参加了第一次英语考试,减轻了这些考生的负担,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此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2017年春季招生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高招处负责同志介绍,“另外,经过三年过渡,2018年我市取消全部奖励性加分,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通过制度设计让高校的自主招生越来越透明。群众对高考权威性、公平性的认可度显著提升。”
考生和院校“双满意”
从2020年开始,我市普通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院校在招生录取时,将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分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须满足招生院校的选考要求方可填报志愿。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院校,学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是对学生基本素质的考查,选考的3门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这次高考改革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给了学生与学校更多的选择。对于学生而言,在升学途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上有了更多选择,可以‘学其所好’、‘考其所长’、‘扬长避短’;对于院校而言,在录取模式、选考科目、综合评价等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对于高中而言,可以在教学安排、课程设置上有更多的特色。学生从限学限考到选学选考,院校从选分数到选学生,高中从统一安排到多元设计,体现了对人才成长规律、人才选拔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的尊重。”市教委负责同志如此解读此次高考改革“3+3”考试模式带来的一系列变化。
更多的选择也体现在招生环节
2017年本市合并本科一批A、B类,统一为本科一批;合并本科二批A、B两个阶段为本科二批A阶段,同时将本科三批并入本科二批,为本科二批B阶段;合并体育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统一为体育类本科批次;合并艺术类本科批次和艺术类独立学院批次,统一为艺术类本科批次。同时,我市还适当增加平行志愿所数,尽可能多地为各分数段的考生选择不同层次院校提供机会。批次合并为各高校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让考生与院校有了更多的双向选择的机会,2017年高考志愿填报高校层次与考生成绩匹配度继续提升,本科一批一志愿率达到91%,本科二批A阶段一志愿率达到99.7%,实现了考生和院校“双满意”。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同志表示:“习总书记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2018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批次合并改革;6月,将举行新高考改革后的首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应的配套办法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明年我市还要出台2020年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办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考有新期待,我们将继续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奋勇前行,努力构筑适应新时代的现代化考试招生制度,为提升我市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不懈奋斗。”
天津市高考综合改革详解
1. 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公平,符合教育规律,顺应发展要求,具有天津特点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高考加分、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覆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本次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的公平性、规范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继续坚持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评卷,完善考试管理办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评价更加科学。三是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为高中学校和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
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安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为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具体安排在每学年末,实行全科开考。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与该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
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末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
4. 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
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涉及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5. 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是如何细化和计分的?
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A 、A 、A 、A 、A ;B 、B 、B 、B 、B ;C 、C 、C 、C 、C ;D 、D 、D 、D 、D ;E共21级,分别占2%、3%、4%、5%、6%;7%、7%、7%、7%、7%;6%、6%、6%、6%、6%;5%、4%、3%、1%、1%;1%。其中,A 为满分10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6.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权交给高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目的是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
为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规范有序、真实可信,我市出台了以下措施:一是规范成长记录档案。教师要指导学生如实记录能够体现其综合素质发展的具体活动和表现,收集典型事实材料、标志性成果和其他佐证材料。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等要真实,有据可查。二是严格实施程序。中学将成立评审小组,每学期末对申报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导入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结束后,任何人不得进行修改。三是健全管理制度。高中学校将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市教委抽查学校比例,每年不少于5%;区教育局年抽查比例不少于25%。抽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对于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高校自主招生试点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中作为报考和初次遴选的重要依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来源:招考资讯网、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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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子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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