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坚信,广告是一门艺术,它源自于直觉,来源于本能,更为重要的是,来源于天赋。广告的艺术性赋予了广告神奇的魔力,它能将市场中被同化的同类产品变得与众不同,从而达到惊人的广告效果。不幸的是,广告的神奇魔力令大多数人感到困惑——尤其是职业广告人。

关于创意。别对大创意想当然。广告是打破规则的艺术,而不是建立规则的科学。广告客户在广告创意中往往扮演着敌人的角色,广告公司是生是死在于他们所吸引的客户种类。过多的要求,过分的批评,过分的关注成本,会严重影响一个好的广告创意。这种关系是具有腐朽性和破坏性的,但这个却是大多数广告公司的业务写照,这样的工作完全和创作杰出的广告不沾边。

关于营销。营销是一个具有巫术意味的词,它意味着复杂性,甚至意味着神秘性。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清晰地思考,充分了解问题的本质,就能将一个营销问题精炼成一个简洁的句子。如果你做到了,它将给你的广告创意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创意切入点。

关于定位。“定位“和”策略“几乎是下意识地被认为是创意过程中第一个非常明确的步骤。最好的”地位“,应该包括含对广告主的问题和机会富有直觉性地、自然而然产生的清晰理解。但是路易斯认为,”定位“这种绝妙的理性方法,它将有可能推翻广告创意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始终坚持,广告从来就是不讲逻辑的。营销的解决方案,是反抗”定位“的束缚。

关于趋势。警惕先例——创意的绊脚石。当面对一个固定的准则时,人的视角其实已经走向僵化,依靠所谓的“趋势”,往往只能带来平庸的广告创作。只有向趋势挑战,解脱先例的束缚,才能让思维无拘无束,带来好的广告创意。

广告创作的秘诀:从文字开始。广告中的文字,可以将市场的注意力汇聚于你的品牌,获得无需提醒的品牌记忆力。那些传递惊人创意的合适文字将给品牌注入一种活力和新鲜感,它们将在广告停止后,依然保持长期的影响。向大众高质量推销。起初传播界的一些重要人物都认为人们是愚蠢的,各种调查被用来证明这种说法的真实性。这样一来,富有智慧的广告就被“禁止”了,因为这种逻辑认为“人们”是“看不明白的”。太多的广告在自负的假设基础上做出了断言,认为人么很愚蠢。其实不然,人们能精准地判断它们看到了什么,它们总会对一个创意当中的某种核心概念或形象作出回应,尤其是当创意是用一种温馨的、人性的方式呈现的时候更是如此。

广告,从来就不是一门浅显的学问,它犹如大海般蔚蓝深邃,需要有心得广告人终其一生去探索去发现这其中的奥妙。我只是一个粗浅的读者,我只是从这本书里面攫取了一点别人的智慧,但我不是偷窃者,我愿意当着份智慧的传承者,用自己年轻悦动的心去把他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