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爱奇艺的又一个爆款综艺节目《偶像练习生》结束了,排名前九的练习生组成团体正式出道。而这档以少年的出道梦为噱头的节目,到最后演变成了迷妹之间的竞争与狂欢。
但《偶像练习生》从开播以来,就被网友质疑抄袭了韩国综艺《produce101》,高争议与高播放量可以说是一路相伴。
同样是上百名练习生参赛,最后由观众投票选拔出排名靠前的练习生组团出道。只不过《produce101》要选11名练习生,而《偶像练习生》只选9名练习生。除了赛制“撞车”,就连服装、舞美、表演都与《produce101》非常相似。
背景舞台的设置
练习生的服装
主题曲的表演舞台
片头动画
一个雷同可以说是巧合,但这么多巧合组合在一起,难道不是照搬吗?
这下连正主都按耐不住了。作为《produce101》的制作公司,拥有版权的韩国娱乐公司CJ E&M发布声明,并且“亲切”地附带中文翻译版本。
面对韩国方面的指控,爱奇艺仿佛看不懂中文似的,继续扮演“小聋瞎”的角色,而《偶像练习生》的关注度不降反升,最后也成为了一档爆款的综艺节目。
而在《偶像练习生》收官的三天后,更大的抄袭指控找上了门。
近日,韩国娱乐公司CJ E&M在戛纳电视节上现场播放了一段视频,将自家综艺《Produce 101》与爱奇艺的《偶像练习生》进行同屏对比。CJ E&M公司节目模式研发总监Hwang Jin Woo公开说,《Produce 101》是CJ E&M公司自主研发和设计的综艺节目,但爱奇艺的《偶像练习生》从情节设计到舞美效果都全盘抄袭,并且爱奇艺并未向CJ E&M公司支付版权费。
从现场播出的视频对比可以看出,《偶像练习生》几乎就是《Produce 101》的中国版本。
在戛纳电视节现场,国际节目模式保护协会(Global format rights protection agency)FRAPA分析得出结论,爱奇艺网综《偶像练习生》对韩国综艺《Produce 101》的抄袭度为88分(满分100分),称爱奇艺抄袭相似度刷新纪录,对爱奇艺的行为表示震惊和惋惜。
那做出如此严厉指控的FRAPA究竟是什么来头?
FRAPA成立的初衷旨在确保电视模式像知识产权一样得到尊重与保护。模式所有者可以向FRAPA提交自己的模式提案和相关文件,以作为自己是模式所有者的依据。
去年6月,FRAPA推出了全新分析服务,目的就是帮助模式创作者在版权侵权案件中保护自己的IP。这一分析服务结合专家观点和“分析方法”对有争议的模式进行比较,当相似度达到一定程度后,FRAPA会提供一份书面证明,以支持它所认为的原创,这份证明可以用于法律案件。
然而 FRAPA虽然是保护电视节目模式的重要国际性组织,但缺乏立法权和执法权的特点使其无法在法律上发挥重要作用。此次其对爱奇艺《偶像练习生》的公开审判,尚不知会对爱奇艺产生哪些影响。
《偶像练习生》是第一个抄袭的综艺节目吗?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曾有过购买版权的时候,从国外引进综艺节目版权的模式是在2012年前后集中出现。湖南卫视购买韩国MBC《爸爸,我们去哪儿》的版权制作成一档亲子节目《爸爸去哪儿》,使户外真人秀在国内掀起一股风潮;灿星制作引进《荷兰之声》的版权做成《中国好声音》并卖给浙江卫视,使音乐选秀类节目在国内继“超女”、“快男”系列后又掀起一股新浪潮。
从此,购买综艺版权改编制作的模式在电视圈呈井喷状态。
那几年,几乎国内所有的热门综艺都带着“引进”标签,韩国的人气综艺也个个都能找到对应的中国版。
购买版权再改编制作的模式从版权保护的角度来看,确实是件好事。但也因为过于依赖“版权改编”,国内的原创节目数量直线下降,精品原创节目更是寥寥无几。这种拿钱买版权照搬节目了事的行为引起了广电总局的注意。
2016年6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鼎力敦促广播电视节目自立立异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跨越两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跨越一档,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
由于广电总局的限制,引进节目的数量渐渐减少,到了2017年中韩之间的萨德事件后,这些带有“引进”标签的节目更是销声匿迹。
然而上诉的种种因素并未促成国内团队制作出精品节目,大家仿佛抱着“不让我买,我就直接抄”的心理,跳过了购买版权这一步骤。于是荧幕上充斥着各种与韩国综艺极其相似的“原创”节目。
《向往的生活》VS《三时三餐》
同样是体验乡村生活,自食其力。
《中餐厅》VS《尹食堂》
同样是明星到海外开餐厅
《中国有嘻哈》vs《show me the money》
同样是以嘻哈音乐为主题,相似的赛制
虽然小桔只列举了三个节目,但根据豆瓣网友的整理,具有抄袭嫌疑的综艺节目多达63个!即使韩国的版权方发声明谴责这些抄袭行为,网友也一直要求制作团队给个说法,但舆论压力和韩方声明并未使国内的制作团队停下“借鉴”的脚步。于是,忍无可忍的韩国只能寻求法律的援助。
今年1月30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由韩国教育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李东燮提出的《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据报道,相关法案将从今年7月30日开始实行。届时,为杜绝国外继续抄袭韩国文化产品,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可依据该法律,向外交部等其他中央行政机关提出协助要求,进行跨部门协同合作。
虽然综艺节目作为内容产品,抄袭与否没有一个具体的判定标准,而韩国的立法也难以在我国产生较大的影响,跨国的侵权案要得出一个公正的审判更是困难重重。
但不论韩国是从弥补法律欠缺、未雨绸缪的角度,还是警示国外团队勿要再照搬抄袭的角度,韩国这次立法行为的意义都远超立法本身。这也表现出从一个国家对真正原创者的尊重以及保护。
当前,保护原创、尊重版权,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人们在有意识地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是非常可喜的现象,希望国内的制作团队在提高版权意识的同时,也能做到尊重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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