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兼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英辉等一行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的代表就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借助社会专业力量构建多层次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试点进行了调研。

在去年10月28日召开的全国“强制亲职教育与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讨会”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通过开展项目合作,召开研讨会、共同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为中国少年司法工作提供研究依据,建言献策。

从2015年5月开始,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始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联合云公益构建强制亲职教育“检察+公益”模式,充分运用心理辅导、家庭关系指导、公益志愿服务等方式,凸显社会力量专业性,开展并确保强制亲职教育的效果。亲职教育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试点强制亲职教育还需要不断探索。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未成年人是国家发展的未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次由宋英辉教授带队的调研指导,肯定了锦江检察院联合云公益开展试点工作的探索是有实践价值的,并将为建议、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提供依据。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

陈乔乔

自2015年以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打造了“心雨梦工厂”未检工作品牌,通过搭建全区性平台、构筑网络式防线和携同社会参与,已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引导和社会协同的多层次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锦江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推动强制亲职教育前置到公安机关侦査阶段,把触法未成年人监护人纳入教育范围探索建立跟踪回访制度,联合云公益不断完善强制亲职教育课程设计和实效评估。

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 常务副会长

傅艳

云公益作为平台枢纽型社会组织,在与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社会联动的过程中,探索出了基于儿童视角、制定儿童福利计划、促成少年正向改变的有效工作模式。以儿童福利概念来架构的“亲职教育”,其核心目的在于预防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针对子女已有严重偏差行为(如涉罪涉法)、或已经出现严重亲子问题家庭(如受害虐待)实施的“强制亲职教育”,应是儿童福利服务的最后一道防线。透过亲职教育的专业课程,可达到父母的自我反省和改变,使家庭具备回应危机的能力,进而强化父母亲职的效能,达到有效帮助子女成长与发展。

云公益也在成都爱之家动物救助中心、成都市武侯区善工家园助残中心、成都康华社区发展中心云桥湿地水源护理区等建立了云公益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联动保护实践基地,鼓励孩子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提高参与社会活动意识,让这些孩子们有了正向的改变。

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斌

德宏州位于云南西南部,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州。在听了“锦江模式”后,有了新的思路。无论是问题少年,抑或高危少年、涉罪少年,只有检察官的参与肯定是不够的。关于检察机关在未检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我们对于未成年人都有法律监督的职责和义务。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副院长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宋英辉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当中,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形象日益凸显。从这个角度来讲,一定要定位清楚我们作为法律监督的角色。去年在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也得到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

未成年人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其实是家庭和社会的问题,而亲职教育则是将已经受损的社会细胞进行修复。锦江模式的探索意义十分重大,在联动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对个案的档案管理也很细致和完善,这对我们的教育感化环境将更有针对性。

双向保护,不仅仅是对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对加害人的保护。除了亲职教育外,量化考核、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也都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未成年人,也要对其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并追踪回访3至5年,积累相关数据,这也有利于建议,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作出更多努力。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伍健

伍健检察长也对宋英辉老师给予锦江检察院的肯定、鼓励与信任表达了感谢。他表示,锦江区是成都核心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氛围浓厚。锦江区委、区政府、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各方共同支持,联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前已初见成效。接下来还会继续再接再厉。

图片提供: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