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实施情况

截至2013年,共选派11批9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00多个县服务。加上地方项目,西部计划实施总规模超过16万人,先后有1.6万人扎根西部。西部计划实施以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另外,西部计划还被列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子项目及中央财政绩效考核项目,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主要服务地

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22个省(区、市)。

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2009年新口号)

选拔标准

选拔资格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

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11)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笔试、面试

5月26日起,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统一体检

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公示

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全校公示3天,并将公示结果报省项目办。

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最后确认录取人员名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赴西部参加志愿服务的,由各基层团委负责推荐递补人员入选。

审定确认

6月下旬,经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服务年限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服务内容

支教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

支医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为期1-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

招募对象:医学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支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农业(林业、水利)技术站从事为期1-2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

  2. 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志愿者体检费

  4. 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推送:潘文静

责任编辑:潘铎文

审核:朱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