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佛教的各宗各派都十分尊重《金刚经》,为其进行注疏。尤以唐宋来盛极一时的禅宗,与《金刚经》更是结有深厚的因缘。一、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不应该抓住一个佛法去修,落在某一点上,即所谓的“不应取法”;也不应该什么都不抓,即“不应取非法”。
二、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如来所说的法,全都不可执取、不可明说,不是法、也不是非法。
三、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众生能成佛觉。是靠自己的真如本性。佛度化众生。是指路明灯。实际能让人觉悟的是这个人的真如本性。
四、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不可以说是有三十二相,这就是如来了。“何以故”呢?什么缘故呢?“如来所说身相”:这如来所说的这个身相,“即非身相”:这个“即非身相”,如来这个身相,是无相的,就不是有相的。“
五、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不住色声香味触法布施,不住于相布施。
布施时心清净不执着,不觉得自己在布施,也不为功德而布施,也没有被布施的对象,没有能布施的我。
六、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出自《金刚经·庄严净土第十》。应,应该。无所住,不执着之意。想做到不执着,就必须生清净心。清净心从何来?从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中而来。不应该执着有这个色而生心。不应该执着住到声香味触法而生心;你要有色声香味触法这种心,这就变成六尘的心了,不是清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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