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被拘留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4月13日,蕲春县拘留所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蕲春县司法局副局长吴为民、邓小生、公安局副局长陈佑明等参加了仪式。

被拘留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是涉及被拘留人这一特定对象矛盾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该委员会成立后,将在蕲春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规范标准、统一的要求有序展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主要调解被拘留人与被拘留人之间、被拘留人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但法律规定不得进行调解的矛盾纠纷除外;拘留所对具备调解条件、符合调解要求的被拘留人,告知其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纠纷事宜进行调解,但被拘留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调解涉及被拘留人的矛盾纠纷,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增加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