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英门曾是兰州最早发电的地方之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陕甘总督升允派兰州道台彭英甲到甘肃后,恢复兰州织呢局,地点在畅家巷。1909年,兰州织呢局向比时人林阿德订购织呢机器时,为了夜班生产照明,同时订购并在厂内按装了一台6千瓦容量的直流发电机组,在兰州畅家巷附近安装完毕开始发电,终结了兰州无电的历史。

其实,兰州的电力事业真正成为一项产业,应该从1914年秋天算起这一年,甘肃督军张广建为了督军府的照明,将原机器织呢局的发电机组拆迁安装于督军府东侧(现中央广场省政府大门东侧),发电供督军府照明,当时称为督署电灯房,专供督、省两署及所属民政、教育、财政、建设四厅办公照明。

1915年,电灯房兼营电话业务,改名为甘肃省电灯电话局,归督府直接管理。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兰州的富豪家庭和大户人家晚上不再摸黑,城内商店营业也不再在店门或店内悬挂煤油灯或汽灯作照明了,偏伴的街道也有了星星点点的微光。也正是在这一年,兰州电业由官办自用的机构变为官民兼顾的省府官办企业。

1941年,东大街的发电所机器拆让给了水泥公司,在这里弄了一个集中办公地点。厂房则在黄河沿,当时城外小北街东侧(现市民广场),称黄河沿电厂,占地面积9亩,48间房;还有萃英门,占地面积5亩,13间房;郑家庄占地面积104亩,徐家湾占地面积72亩,防腔洞一处,另外还有中正路(今酒泉路)等。当时有员工200多人。兰州电灯厂移交时只有资产11余万元,政组后最初投资60万元。几经变迁,几经发展,电力行业逐渐成为地方的支柱产业。

新种国成立前,兰州电厂归“中华民国经济部资源委员会”管理,当时除了给民政、教育、财政和建设四厅以及零散工矿企业供电外,只有少数有钱人家中作用上照明电,大多数人家里仍用马灯、清油灯、煤油灯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