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Яна

来源丨健识局(ID:jianshiju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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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又有最新进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据媒体报道,谭秦东目前已成功办理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的谭秦东说:“现在想哭,自由真好”。

同时,该案件还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已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惊动了最高检、公安部的鸿茅药酒,已经失去了曾经“犯我鸿茅、虽远必诛”的“霸气”。

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在内的众媒体集体提出质问:“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

国家药监局已责令内蒙古药监局飞检鸿茅,要求查广告、查药品安全,同时组织专家论证是否要将鸿茅药酒转处方药监管……

鸿茅药酒,似乎已无路可走。

就舆论风暴最激烈的这两天,鸿茅药酒全国经销商大会正在北京召开。

尽管,鸿茅药酒拒绝了一切非参会人员进入会场,也不愿接受媒体采访。但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鸿茅药酒经销商向健识君透露,事件爆发后,自己代理的鸿茅药酒遭遇退单“潮”,损失已达数百万元

十几年上百亿打造的“神酒”形象,数日之内彻底坍塌。

现在的鸿茅药酒,不回应、不发声,完全保持“沉默”。但是,最高检、公安部、国家药监局都没有沉默,迎接鸿茅的,必将是决定生死的暴风骤雨。

昨日,国家药监局在《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到:

一、内蒙古药监局应责成鸿茅药酒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二、内蒙古药监局应严格按照鸿茅药酒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内蒙古药监局需持续加大对鸿茅药酒的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同时,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但是,药酒这一品类大多由古方转化而来,无法严格按照临床双盲验证的方式检验,因此其安全性、有效性,最终都难以拿出确切数据说明。

因此,健识君分析,一代“神”酒——

鸿茅药酒的陨落,有以下几种可能路径

1、广告内容“受控”

毁灭指数:

经过安全性评估和专家论证,鸿茅药酒仍然保有其OTC药品身份,但是由于对其广告的严格管理,再加上舆论造成的产品口碑崩盘,鸿茅药酒未来的销量不容乐观,但应该可以勉强撑下去。或者其实际控制者、“营销天才”鲍洪升还有办法使其翻身,也未可知。

一向“嚣张”惯了的鸿茅药酒面临这种严格管控,可以说是遭受“无期徒刑”了。

2、由OTC转成处方药

毁灭指数:

据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统计:2016年,鸿茅药酒的药店零售额高达16.33亿元,仅次于东阿阿胶。若转成处方药身份,鸿茅药酒将离开其铺垫了十余年的药店终端销售渠道,且其赖以生存的“广告轰炸”手段也将彻底废弃。而且,试问一款曾经“跨省抓捕”医生的“神药”,又有哪个医生敢开到处方上?

可以说,如果变为处方药,就基本为鸿茅药酒“判了死刑”。

3、彻底退市

毁灭指数:

昨天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还提到,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虽然对比鸿茅药酒的销售数据,其137例的不良反应数据并不算很多。但是,由于此前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鸿茅药酒的药品身份,不排除消费者不清楚自身不良反应来源于鸿茅药酒的情况,如此,或有大量不良反应案例并未列入数据监测系统中。

一旦安全性验证未能通过,则鸿茅药酒面临退市,“死刑,且立即执行”。

目前,各大卫视的屏幕上,鸿茅药酒的广告合约未满,仍旧热闹的循环播放。

只是,对已经被揭穿“老底”的鸿茅药酒而言,这些原本的“营销神器”,已成为一把沾满了讽刺的“杀猪刀”。

《对话谭秦东:不后悔吐槽鸿茅药酒,看守所的日子是修行》 视频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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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