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由此可见,国家反对那些以非法手段逼迫拆迁的行为。但是不少拆迁户朋友向我们反映,实践中采取停水停电等非法方式逼迁的现象仍有不少,尤其是在商铺拆迁的过程中。那么,如果商铺拆迁过程中遇到停水停电逼迁,店主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此次停水停电是不是因拆迁行为引起的,如果确因拆迁而断水断电,我们需要搞清楚具体是谁实施了停水停电行为,一般来说是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配合政府,也有些是村委会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等私下断水断电。

其次,我们要有证据意识,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保留证据,比如录音录像或者快递回执等,这有利于我们在接下来的维权过程中取得主动。需要提到的一点是,如果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即便已经将数据备份好,也一定要保存好摄录的原始设备和设备内的数据。

再次,因为我们与自来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之间有一个合同,对方未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我们可以就该合同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商铺早日正常营业。

最后,提起诉讼并不是最终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通过提起一系列法律程序,拖延征收进度,向拆迁部门施加压力,让征收方感受到我们维权的坚定态度,增加谈判筹码,掌握拆迁谈判的主动权。

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提醒广大拆迁户朋友,如果房屋征收部门对您的商铺进行违法征收,请保持冷静,请尽快联系律师,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征地拆迁方面有任何疑问,我们随时欢迎您前来咨询。您也可以百度搜索“李文谦律师”或者“孟文静律师”,获取二位律师的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