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河南商丘民权县郭庄村委杨村的14岁少年杨壮壮(化名)死在了他家附近的一口井里,而他的死似乎与同村邻居杨俊奇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杨壮壮生前因翻院墙被发现,杨俊奇曾对杨壮壮作了一番批评,没想到这成为了杨壮壮跳井自杀的导火索。

▲事发地点

杨壮壮死后,她的母亲鹿正英频频上门找杨俊奇讨说法,她觉得是因为杨俊奇“威胁、辱骂”了她儿子,才导致其跳井自杀,她认为孩子的死杨俊奇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村支书调解未果,杨壮壮的家人将杨俊奇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2017年3月20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杨俊奇对于杨壮壮的死亡存在过错,驳回了诉讼请求。

可是,杨壮壮的家人并不服这个判决结果,他们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没想到,二审的结果竟然偏向了杨壮壮一家。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杨俊奇承担杨壮壮死亡后果4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

▲二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