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有不少女性囚犯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被判处死刑。她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年轻而无知,社会经验少从而被一些不良分子教唆,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其中有一些年轻貌美极具吸引力、被判死刑的女犯人给网友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比如小编下面要说的这位:陶静。

陶静是土生土长的云南人,1971年出生,从小就显示出了她美丽的天赋,很受人欢迎,但不幸的是,在她年幼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再由姐夫抚养长大。高中毕业后,陶晶由于没有上大学,在姐夫的支持下开了一家发廊。在工作期间,由于社会经验不足的她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其中包括一个境外的毒贩杨姓男子。杨姓男子见陶静长得美丽,便起了歹心,并用花言巧语骗取了陶静的喜欢。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逐渐发展成为情侣关系。

在两人交往前期,陶静并不知情她的男朋友是贩毒的。她后来得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杨姓男子为了留住陶静,再次欺骗了单纯的她,陶静再一次中了她男朋友的圈套,随后她也逐渐染上了毒品,并一步步地走进杨姓男子的贩毒团伙。但是因为她长得很漂亮。因此许多贩毒团伙里的成员对她起了坏心思,并在她吸毒后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对她实施多次强奸。在此期间,为了避免陶静怀孕,他们还强行让她去戴上避孕环。

这种日子的生活一直持续到90年代初,陶静在第一次以身携毒过境的时候就被公安人员所截获。她当场被捕。然而,警方念在她是首次犯罪,并苦口婆心地劝说她只要供出同伙就有机会活下去。然而,陶静出于所谓的“义气”以及心中对杨姓男子的爱,拒绝了警方的提议,最后,没办法警方不得不遵守法律。判处了她死刑。

1991年10月26日,在云南省的一个自治州,陶静因贩卖毒品而被判处了死刑。在判决结束之后,陶静却突然向警方提出了一个令人意料之外的要求。她要求可以把她身体里的避孕环取出来之后再执行死刑(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最后,警方答应了她的这一请求,并在审讯室为她安排了临时的手术室以取出避孕环。

在最后与亲人见面的时候,陶静的母亲和哥哥赶往现场,看着她眼中含泪的哥哥,陶晶责备不要哭,然后抱着她的妈妈哭成了泪人。会面结束后,陶静被押送去刑场以执行处决。行刑结束后,执法人员在清理执行场所时,看到陶静手中攥着一张纸条,上面写有“亲爱的妈妈”。被枪决的陶静年仅20岁,成为过去50年来在新中国被判处死刑的最年轻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