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以美人赐赵国公长孙无忌,长孙无忌十分宠爱她,但美人忽然为狐所惑。

此狐自称王八,身高八余尺,常在美人房中。美人告诉无忌,无忌持长刀砍刺,然无可如何。

太宗闻此事,乃下诏求术士,前后多人,皆不能除妖。后有一术士言,相州崔参军善降妖捉怪。

崔参军在州时,对其同僚说:“有诏书召我,不日当至。”几日后果有诏至, 参军即刻上道。

而王八知道消息后,他悲泣谓美人曰:“崔参军不久将至,为之奈何。”

参军道途中所止之处,王八皆知之,倶告美人,及参军将抵京师,王八便遁去。

参军既至京,诏令其至长孙无忌家中,太宗亦驾幸无忌家,与无忌共观参军捉妖。

参军设儿案,坐书一符,太宗与无忌俱在其后。不久,无忌宅内井神、灶神、门神、廁神、十二辰等数十人齐至,其人或长或短,状貌怪异,集于庭下。

参军呵斥道:“诸君为贵人家神,职任不小,何故令妖狐入宅。”

众神至前道:“此乃天狐,力不能制,非吾等受赂也。”

参军令众神前去捉狐,众神散去,须臾又持刀剑复來,“适才与狐苦战,奈何法力有限,反为狐所伤。不可得也。”言毕散去。

参军于是又书飞泞,忽然犬抒地暗,太宗及无忌皆惧而人室,不久闻空中有兵马声,须臾,见五人,各高数丈,下于庭院,于参军前列队致敬。

参军亦下阶相近,双膝小屈,又呼太宗及无忌出拜庭中,众神立视之,并不答礼。

参军道:“相公家有人为妖狐所媚,烦请执事为取之。”诸神允诺,遂各散去。

太宗问此是何神,参军答:“五岳神也。”顷之又闻空中兵马声, 一狐乃缚而坠于阶下。无忌见之不胜愤恨,便以长剑砍之,狐不为所伤。

参军道:“此狐已通神,击之无用,可罚之。”乃作判词云:“肆行奸私,神、道 所殛。量决五下。”狐乃乞命,参军取杖击之五下, 血流遍地。

无忌以为罚太轻,杖责之数太少。参军道:“五下乃人间五百,并非小刑。此狐乃天狐,为天人役使,不可擅杀。可戒其以后不得复至相公家。”狐点首,乃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