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抄袭和侵权都是网文圈的敏感话题,作为一个作者,如果想要在网文圈捞金,就必须明白底线在哪里,一旦越过底线,今后想要翻身那是比登天还难,然而就在近日,阅文集团旗下云起书院小说网站的签约作者“一弯月”在涉嫌侵权后竟浑然不知,还称曝光她的人是在嫉妒她的美貌?!
这件事说来话长,请容小编慢慢道来,事情的起因是阅文集团旗下云起书院(以下简称“云起”)在2018年3月2日发布了一个“王者荣耀文学大赛”活动,顾名思义,就是希望召集作者来写关于“王者荣耀”题材的小说,奖励还很丰富,获胜者可以得到9大文学平台推荐,以及一百万元奖金。
此活动一出,立刻引来各路作者纷纷投稿,在经过一个月的厮杀比拼后,作者一弯月所写的《王者荣耀:剑仙有礼了》呈小荷才露尖尖角趋势,目前几乎天天获得QQ阅读的推荐,每天人气位居第一,打赏畅销也居高不下,划重点!有产生收入,证明已经作为商用。
所谓树大招风,有了推荐和人气,关注的人自然多,这时,观看过这本书的读者就提出异议了,一弯月的《王者荣耀:剑仙有礼了》整本书无论是人设或剧情,都是有原型的,她笔下的“剑仙”是触手主播剑仙,又名:大西瓜,而她的剧情,都是来源于主播的真人真事,对此,网友发出以下质问:
第一、对于这种将真人真事改编拿来写成小说的二次创作行为,后续还会商用牟利,一弯月是否有取得剑仙本人的授权?
第二、一弯月将剑仙的真人真事改编,已然不属于原创范畴,是否违反云起签约合同的条例?
第三、这种二次创作行为是否违反“王者征文大赛”的规定?是否对其他选手不公平?
第四、她这本书是否应该取消参赛资格甚至下架?
对于网上的质问,一弯月也发表了,然而看到该声明,小编也是醉醉的,一弯月说所有的质问都是嫉妒她的美貌?
【以下为作者原话】
今天经读者提醒,得知网络上有针对《剑仙有礼了》这本书的一些尖锐评论。中心点大概意思是,写剑仙同人,破坏了网文的公平竞争性和涉及到侵权西瓜。这里必须要声明一下:写这部小说,西瓜他本人是知道的。最开始战队名字叫是SCU,后来问过西瓜,他同意改成MDS战队。正在和西瓜联系,关于一些更多权限的问题。在这件事没有完全解决之前,不会更新太多……最坏的结果是_ _ _把本文所有的内容修改下,替换MDS、剑仙、大西瓜之类信息。哎,心情烦躁。开始写的时候,完全没料到会有这么多麻烦事,我他喵一个小作者……不必有那么多人来针对啊(*?????)写山总这部分,真是感同身受。(他喵的嫉妒我的才华和美貌就直说嘛!我每天辛辛苦苦写4000字,看kpl职业赛学习王者知识、看西瓜直播记录有趣点子,各种为保证本文质量做准备,他喵的键盘侠只会发帖子骂人!(*?????))。
一弯月表示,确实取得剑仙的授权,但当网友要求看授权协议的时候,她却迟迟拿不出来,并且一弯月还在言语中不断透露自己是新闻系的,如果说新闻系就是侵权作风的话,对不起,新闻系不承认!
看到这里,肯定有许多小伙伴心里疑惑,云起签约条例以及“王者征文大赛”的规定是什么?以下,小编将会为大家科普。
【云起签约条例】
【王者征文大赛规定】
对了,再上一张截图,一直以来,一弯月可是将自己的小说给定义为“同人”小说的,而且每次发表还带上剑仙的话题来为自己涨粉捞金。
再声明一下,一弯月每次都将自己的小说同步到微博去,看了下这密密麻麻的发表记录,可真是一言难尽。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云起签约条例里面的声明,注意标红的地方!
看到这里,小编觉得网文圈实在太可怕了,还是去打几局《大天使之剑H5》游戏冷静一下。
最后,你觉得一弯月有没有侵权呢?来评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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